無數國家為了向中國租借這等絕世萌物,甚至甘願簽訂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荷蘭為了獲得熊貓租借權,向中國申請十幾年,期間首相都換了3屆...租借到熊貓時舉國歡騰,還為糰子準備了最豪華行宮。
萌破蒼穹的熊貓在霓虹國甚至成了一種信仰,曾有一名日本男子,就沉迷熊貓不能自拔,每天都要去拍熊貓,堅持了6年。
租借熊貓的要求非常高,難得申請下來一對熊貓,光是租金每年就得100萬美金 ,所以必須要有足夠的金錢。
另外,根本不要妄想讓熊貓在自個國家繁衍。
要是生下了小熊貓寶寶,最多給你養到3歲,就得歸還我國參與下一代繁衍。
聽著像不平等條約?但沒辦法,
所有權是咱們的。在馬來西亞被照顧很好的興興、靚靚,沒多久,就生下了第一個小寶寶“暖暖”。
暖暖週歲時,按照協議規定,馬來西亞額外付了60萬美元。
即便如此,各國還是搶破頭皮想租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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