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就不用還錢了?關於網貸的5大傳言

關於不還錢的方法,江湖中一直流行著各種傳說……有人說扛過2年催收就不用還錢了,有人說平臺倒閉就不用還錢了,有人說坐牢了就不用還錢了,有人說死了就不用還錢了,還有的人說,網貸本來就不用還,借到了就是自己的,憑本事借的為什麼要還?

好吧……大部分人應該都沒這本事舒服的賴錢,先不管你們怎麼說,我們看看法律到底是怎麼說的。

坐牢就不用還錢了?關於網貸的5大傳言

坐牢了要不要還錢?

首先,欠了網貸是很難達到刑事犯罪的標準。走到要坐牢這一步的老哥幾乎是少之又少。

不過確實有2個罪名跟網貸有關。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

也就是說,你逾期了,法院判決你還款,你明明有還款能力卻拒不還款,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構成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要負刑事責任。所以如果網貸逾期了,最後到了法院判決生效這一步,就不能拖著不還了,有能力還款還是要按時還錢。

貸款詐騙罪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究。

只要申請貸款時填寫的是真實的資料,並且有還款的意願就不算是“詐騙”。

因欠款坐牢的,出獄後,仍然需要償還債務。

因為坐牢屬於刑事責任,償還債務屬於民事責任。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責任,兩者互不影響。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免除民事責任的承擔。如果法院判決要求還錢,那麼出獄後,有能力償還的,還需要償還所欠債務。

借錢的人死了,還需要還錢嗎?

俗話說人死債消,負債累累的時候,很多人想過一死了之,死了以後,就不用還錢了嗎?

按照《繼承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其中包括債權。

同時,《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也就是說,只要債務關係是合法的,借錢的人死後欠的錢將由繼承人用遺產來償還,但是償還的限度不會超過遺產的實際價值。

如果借錢的人沒有任何遺產,或者借的是非法高利貸的話,就不用還了。但是,既然死都不怕害怕欠錢幹啥,以死消債,不如拼命掙錢,只要一條命在,總有一天翻身。

網貸平臺倒閉了,還需要還錢嗎?

從法律層面上,就算平臺消失欠的錢也是要還的,如果借款人所借平臺是正規的P2P平臺,申請貸款的時候都會簽訂線上合同,這是受法律保護的。此外,借款人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是屬於投資人和出借人的。合法的網貸平臺是國家認可的,不然也不會光明正大的出現。

而且,有些平臺可能會“起死回生”,被其他平臺接手,甚至借款人的資料數據被打包經歷無限的轉賣。催收遲早都會來臨,借款人還得做好準備。

不上徵信就可以不用還了?

許多“老賴”專門找不上徵信

的網貸平臺借款然後不還

美其名曰

不上徵信的為什麼要還?

信息共享

網貸公司也有自己的徵信體系和風控體系,雖然有一些小貸公司上不了徵信,但是你的逾期記錄會出現在其他徵信平臺上面。一旦有一個網貸出現長時間內逾期沒還款,你再借其他網貸就很難再下款了,就是因為你的逾期數據已經被網貸平臺共享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借了網貸的錢就算不上徵信,也是需要還的。

因為很多網站現在不上徵信,不代表以後不上。而且就算不上徵信,網貸公司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讓你還錢,如果還拒不還款,“老賴”的稱號也就離你不遠了!一旦上了失信人員名單,坐不了飛機高鐵,出行受限,名聲全毀……得不償失!

見證人、保證人是同一個意思嗎?

見證人與保證人僅一字之差

但在民間借貸中

這兩個“稱謂”的

法律效力卻截然不同

保證人

保證人即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要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見證人

見證人僅僅起在場證明的作用,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其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但不用承擔任何實體民事責任。

見證人≠保證人,一字之差你就賠大了!

很多“老賴”混淆兩者概念,欺騙他人為自己擔保,在日常交易中,應提高風險意識,千萬不要輕易在他人的借條、欠條等借貸憑據上簽字,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民事責任。如果簽字,應當明確寫明自己為保證人還是見證人,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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