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禮:發揮財稅槓桿作用 撬動壽險業高質量發展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撰文,建言發揮財稅槓桿作用,撬動壽險業高質量發展。他表示,高佣金導致的實際當期稅率高企的問題,是影響和制約壽險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一大瓶頸,並提出四方面改善建議。

以下為周延禮文章的內容摘要:

當前,根據現行的稅收法規,壽險企業手續費及佣金當年稅前可扣除金額,以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後餘額的10%為限,剩餘的部分不能結轉到下一個稅收年度進行抵扣,導致壽險行業不可抵扣佣金佔比越來越高。根據收集的信息,壽險行業的當前市場佣金水平約為已賺保費的16%。高佣金導致的實際當期稅率高企的問題,是影響和制約壽險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一大瓶頸。

為此,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做出改善。

第一,儘快研究支持壽險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近年來,國家支持壽險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體系逐步健全,但現在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2009年頒佈的 《關於企業手續費和佣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29號文),文中規定人身保險企業手續費及佣金可稅前扣除金額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後餘額的10%為限,剩餘的部分不能結轉到下一個稅收年度進行抵扣。這項規定未充分考慮到我國壽險業發展的現狀和為完善社保體系所做的產品創新形成的業務結構性的調整,不僅沒有助力,反而拖了“後退”,使得壽險公司承擔的實際稅率更高,現已成為我國壽險行業的發展面臨的困局。業界普遍認為佣金稅收問題是主要原因之一,解決這個問題迫在眉睫。當前壽險行業邁入從高速發展向高質量發展的轉型升級關鍵時期,越來越多的壽險企業面臨高佣金稅的問題,這已經成為一個制約全行業發展,更好地發揮服務保障民生社會功能的瓶頸。

第二,借鑑國際壽險業稅收徵管的經驗,改進我國壽險業稅收徵管政策。提升佣金費用扣除上限的改革,是提高我國壽險業競爭力重要突破口,也是與國外人壽保險行業稅收徵管政策相一致的。國際上通常是允許100%的扣除,無論費用是否予以遞延都適用。此外,由於我國保險中介的佣金收入是全額徵稅的,現行的扣除限額還存在企業和個人所得稅在佣金的不對稱性問題。

第三,隨著我國保險市場進一步擴大開放,中外資壽險稅收徵管政策不同會帶來公平性差異,影響外方股東的長期投資意願。稅收政策對於中外合資的保險機構財務核算的公平會帶來疑惑,為避免額外稅收負擔,財稅政策槓桿作用可助力外資保險公司長期投資我國保險業。對此,外方股東曾多次向相關監管機構及稅務部門反映過這類情況,建議修改該稅務規定。建議國家稅務總局能就這一訴求做些調研,儘快解決稅法不利於壽險業發展的問題。

第四,為適應我國保險業進一步擴大開放需要,有必要完善支持壽險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全面落實現行優惠稅收法規,支持我國壽險行業發展。具體建議財稅部門及其它相關監管機構能夠儘快解除或降低保險佣金扣除的限制,研究出臺分階段的減稅政策。

本文源自中國財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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