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正式下發
《關於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
明確11月10日起,
在全省範圍內對國務院確定的第一批
106項涉企(含個體戶、農專社)
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
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
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
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分類制定管理措施
由省直有關部門(單位)結合我省實際,對國務院106項“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明確事項名稱表述、審批部門及層級、經營範圍表述,制定具體管理措施,並報送省市場監管局,同時在本部門(單位)網站上向社會公開。
(注:《四川省“證照分離”改革管理措施》已公佈,可以進入原四川省工商局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最新發布”欄目查詢)
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
有效區分“證”、“照”功能,
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
解決“准入不準營”問題。
對全省“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實行動態管理,條件成熟一批,納入整合一批。
在我省已推行“三十三證合一”基礎上,對於“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原則上通過“多證合一”改革儘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
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
由各級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針對改革事項分類制定完善監管辦法。
在我省逐步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常態化,推進抽查檢查信息統一歸集和全面公開。
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建立統一“黑名單”制度。
四川省106項“證照分離”改革事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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