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9年合肥市推薦應用光伏產品導向目錄(第一批)申報

關於開展2019年合肥市推薦應用光伏產品導向目錄(第一批)申報的通知

合經信電子〔2019〕55號

各縣(市)區經信委(經促局)、開發區經貿局,相關企業:

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合政〔2018〕101號),市經信委將會同市發改委、質監局開展2019年推薦應用光伏產品導向目錄(第一批)發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按照《關於印發〈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合經信電子〔2018〕553號)“(六)政策第6條:規範市場競爭秩序”規定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和發佈方式等相關要求執行。

二、時間要求

申報企業將申報材料(驗原件,交複印件)及時提交至轄區經信部門。各地經信部門根據相關要求認真審核企業申請材料,嚴格對生產場地、設備進行現場核實,對初審符合條件的,在企業申報表上蓋章確認,並於3月1日前將材料(1份)上報市經信委(市政務中心B座1410室)。市經信委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發佈。

聯繫人:電子信息及軟件處,王亮,

2019年2月12日

附件:合肥市推薦應用光伏產品導向目錄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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