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舉報人的江湖:有人成千萬富翁 有人被拋屍街頭

正義的化身或是牟利的流氓,職業舉報人在這根紅線上艱難保持著平衡。

職業舉報人的江湖:有人成千萬富翁 有人被拋屍街頭

狩獵:給錢買線索,師徒制納新

“你過一個星期看這個鏈接,不死我跟你姓。”

2017年“雙12”前一天,張鳴把一件“Champion”衛衣的鏈接發到打假QQ群裡,放下狠話。這個美國品牌價格不菲,官網上平均一件價格能達到上千元,同樣的款式,這件的價格卻只有119元。

這樣的山寨貨正是職業舉報人(又有媒體稱為職業打假人、職業索賠人)狩獵的重點目標。張鳴專挑那些賣仿品的小店下手,等貨到手,他就去找賣家溝通,說產品是假貨,不退錢就舉報。行話稱為“打死鏈接”。

這套招數張鳴屢試不爽。群裡有人懷疑他是賣家想拉銷量,張鳴拋出兩張截圖自證清白,四雙運動鞋、兩件夾克,均顯示“僅退款”。賺了將近一千元。

相對開放的QQ群,是這群電商舉報人的入門地。網購業的興起,他們的陣地也轉移到了網絡,他們的活動規律是,當一個人發現了可做的商品之後,就丟到群裡,有的是呼籲群內一起大批量購買,有的則是給錢賣線索。

“誰要上車?”晚上10點,一名打假人在群裡發了一張iPhone 6S plus包裝盒的照片。對這群電商打假人來說,協商記錄和退款圖如同身份證的存在,這張照片立刻觸發了同行的質疑。“拿圖出來,別在這裡騙小白的錢。”兩人在群裡開始對罵起來,互相指責對方是騙子。

一番逼問下,那名打假人掏不出證據,罵了一串髒話消失了。

由於不斷有陌生新手加入,對於同行間的交流,多數人都保持謹慎的態度。“師徒制”是這個“江湖”的納新方式之一,交流中還夾雜著行業黑話。

孫林見縫就喊話:“教打假,吃貨賠償包會。”他只收兩種徒弟:吃貨是拿貨、賠償是拿錢,學費分別是88元和188元。開張以來,他已經收了十幾個學生。

為了展現自己的師資雄厚,孫林常在個人空間裡秀退款的戰績,還會給徒弟發很多教程,比如:電商平臺投訴舉報、QS分類速查表、無中文標籤訴訟常見辯護詞等文檔。

▲QQ群裡發佈打假教程。圖/《財經天下》週刊 唐煜

但孫林那套也不怎麼吃香,有的打假人懂得放長線釣大魚,通過發佈免費的打假資料自建帝國,拉攏新人。

群裡討論熱鬧的時候,張鳴突然發了一張聊天截圖在群裡,他有點憤怒地說:“這龜兒子又不給我發貨,現在的賣家太狡猾了。”他看中一雙42碼的AJ仿鞋,但是賣家回覆倉庫已經斷貨,就不再理他。

張鳴在群裡算是個活躍分子,說話老練口氣沖天,但他說自己只是個20出頭的在校大學生。讀經濟系,偶然接觸到打假這行,“只有無聊的時候做一做,當工作來做能有啥出息?”

萌芽:初始真打假成明星英雄

張鳴不是打假先行者。當他尚在襁褓中時,中國第一批職業打假人正在悄然萌生。那片新開墾的處女地,誕生出了像王海這樣的千萬富翁。

1995年,22歲的青島小夥王海陪親戚來京參加中戲藝考,他偶然在一家書店翻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中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退一賠一”。

抱著試試看的態度,他特意購買了十二副假的“索尼”耳機,每副85元,向商家提出了雙倍賠償的要求。王海因此被封為“中國打假第一人”,從此名聲大震,成為全國媒體追逐的明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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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打假浪潮開始在民間席捲開來。各地的“王海”們不約而同地殺向了商場,瘋狂購買假貨。北京的楊連弟、鄭州的劉正軍、劉政全兄弟……幾乎每個大城市都有了成名的打假人在“值守”。22歲的王海成了打假屆的元老人物,40多歲的小商販劉殿林甚至遠赴北京,拜師學藝。

當時,葉光還是重慶市酒類專賣局的執法人員。他常參與臥底冒充假酒販子,協助有關部門罰沒的假酒價值超過百萬元,獲得了“打假鬥士”的美譽。

1997年,葉光辭職開始個人的打假生涯。失去生計的他帶著一本《民法通則》、一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開始北上之行。

真正讓他一戰成名的,是上世紀末在北京燕莎商城打假高麗參。

那是一個高檔賣場,主要針對使館區裡以及即將出國的消費者。商場裡的東西都很貴,一盒高麗參能賣到8000至10000元,外面市場價格最高的才2000元。

葉光一次性購買了6萬多元的假高麗參然後投訴。沒想到,商家拿出藥檢所出具的檢驗報告,證明產品是真的。但他又看到了產品合法性的問題。高麗參是進口產品,按《進口藥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必須要在口岸藥檢所進行檢驗,但是產品卻拿不出口岸藥檢所的報告。

最後葉光成功獲得了“退一賠一”補償。他告訴《財經天下》週刊,這也是他打假索賠中的得意之作。一開始,他的初衷是不依靠索賠,只採取向執法部門舉報的形式,走出一條與王海完全不同的打假之路。但是迫於生計的壓力,他也步上了前者的後塵。

沉浮:英雄淪為眾人眼中的“刁民”

劉殿林因不認同當時王海的觀念和打假模式,與他分道揚鑣。拉著一幫人組成聯盟,“打著王海的旗號反王海”。

那時的王海,已經率先由單槍匹馬轉為公司化運作。1996年底,他成立了大海商務顧問有限公司,擔任董事,主要經營“幫消費者維權打假、知假買假、替企業打假”等三種業務。

他在採訪中坦言:“打假已經不能再靠個人單幹了,個人無法對抗企業,這是一種不對等的對抗。”在媒體面前,他再也沒摘下過墨鏡,說是為了方便臥底。

這番對抗中,有打假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2003年,律師黃立榮受僱調查紫禁城國醫館,在進行偷拍、監視時,被對方發現。有幾個人衝過來抄起鋼管、掃把和木板,將其毆打致死,後又拋屍到北京醫院附近。警方確認,這是北京首例民間調查者在偷拍活動中死於非命的案件。

那時候,隨著社會上對“知假打假”的爭議,以及一些打假人的牟利行為。在一些人眼中,他們從昔日的草莽英雄淪為大家眼中的“刁民”。同年,有“假藥剋星”之稱的職業打假人臧家平,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盤旋在這個行業的爭議像是得到了某種蓋棺定論。

葉光記得那段時間,商家看到他,就拿這起案件說事,執法部門也不支持這種“知假買假”的行為。生存空間的逼仄,使得這個行業陷入低谷,有的仍然孤軍奮戰,有的依靠公司繼續謀求轉型,不少打假人都逐漸隱退。

當時葉光已經靠個人索賠打假賺了40萬元左右,他選擇蟄伏。2007年,他註冊了一家名為重慶立春文化藝術傳播中心的公司。這期間,他暫停了所有的索賠打假,選擇繼續做一些公益打假,準備伺機而動。

這場沉寂在2014年被打破。

新《消法》的頒佈,將消費欺詐的賠償額度提高至“退一賠三”。最高法發佈司法解釋,首次明確支持對食品、藥品的知假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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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打假人葉光將商場裡的蟲草含片一掃而光。圖@視覺中國

葉光感覺“春天來了”。復出那天,他特意搭車到重慶掃貨,花18萬多元高調買進一堆蟲草含片。之前他花三個月調查了這款產品,發現它的產品外包裝上沒有普通食品的QS認證標識,也沒有保健食品的藍帽子標識、更沒有國藥準字,不是合法的產品。

那時他自信滿滿地對媒體說:“既然法律都認可了,我們還怕什麼,不少人都準備找準時機大幹一場。”

異化:用“假打”取代“打假”

在誘人的紅利面前,“職業打假人”的數量迎來了高峰增長,不少人開始異化為“職業索賠人”,瞄準了容易下手的商超和中小企業,甚至逾越法律的邊界,用“假打”取代“打假”。

有媒體報道,今年3月,北京永輝超市舊宮店就曾抓到一位惡意打假人,用蘸有特殊藥水的棉布將商品的生產日期擦去,又通過針扎孔往麵包裡塞頭髮,以此向超市進行索賠。該“打假人”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治安拘留13天。

類似的遭遇發生在高健身上。他是一家小超市的老闆。不久前,打假人在他的店裡買走了68件食品,還要求開了68張發票。對方用稀料把生產日期擦去,回頭來找他私了,每張小票賠1000元,最低賠償3萬元。

面對這樣的勒索,高健沒有同意,打假人就直接去法院起訴了其中一張購物小票、高健無法證明生產日期是之前就存在的,輸掉了官司。最後打假人拿著判決書去食藥監局投訴,還是罰了他3萬元。

葉光此前也陷入一場輿論風波中。公開資料顯示,根據寧夏銀川興慶區人民法院的調查,葉光引用了無效的司法鑑定報告以及某“調查委員會”的文件,實際上該調查委員會為已經失去資質的非法組織,而且該組織涉嫌私刻公章。

有媒體報道稱,葉光所辦的網站直接引用這些非法文件,在互聯網上造勢攻擊企業。在這個系列事件當中,這些職業索賠人通過即時通訊工具,分享職業索賠線索,往往只需花費50元訴訟費便可以達到通過司法程序要挾企業以及與企業談條件的目的。

這種造勢包括在微博上“給法官們畫像”,自建網站發聲,聯合其他各地職業索賠人一起發佈微博。

網站“葉光之聲”成立於1998年,這是葉光進行個人打假的堅挺平臺。對於這些指控,葉光連續兩天在網站和個人微博上發文反駁。他曬出該鑑定所的司法鑑定許可證,以及鑑定意見書,稱該鑑定所法人因為此事遭到了殘酷的人身迫害。

“即使司法程序上勝利是一種慘勝,既嚴重干擾企業精力,干擾企業正常經營秩序和損害企業商譽,但我們並不打算對這股黑惡勢力妥協。”一位熟悉某企業處理職業索賠的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該企業短期內在全國各地法院一共被訴200多件,除了主動撤訴的和正在走司法程序的,基本全部100多個涉訴案件在一審階段便都勝訴,只有一起案件打到了二審勝訴。

通過過往案例不難發現,打假人投訴的內容多半是食品保質期過期、商品有違反廣告法用語、包裝標識不全等。這也更讓社會質疑他們到底是在打假還是在挑刺。對於一些職業打假人的頻繁“碰瓷”,不僅商家苦惱,行政部門也很煩心。

羅琳在廣州一個小鎮區的工商局工作,每天至少收到7-8個舉報,在經濟發達的大鎮區則一天能接到40-50個舉報。打假人隨意地複議、訴訟,還要去紀檢委舉報他們不作為,井噴式的打假訴訟讓她忙得焦頭爛額,“每天圍著他們轉,我們都要瘋了!感覺自己是在為職業打假人服務。”

天平:合法與違法間僅一線之隔

葉光不太贊同“職業打假人”這個稱呼,他更喜歡稱自己為“民間打假人”。

他認為自己是憑藉法律獲取報酬,是執法部門的補充,獲利並無不妥。“真正的打假人和利用法律來牟利的人是不一樣的,因為他們,現在導致打假人跟行政執法對立,我相信將來會有法律為我們正名。”

但事實是,法律正在逐漸剝開“職業打假人”的保護殼。2017年5月19日,最高法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5990號建議的答覆意見》中指出,將適時藉助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職業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今年以來,在最高法的文件出臺前後,動輒購買幾十件產品,然後以標籤瑕疵向監管部門舉報,或者向法院起訴索取10倍賠償的“打假”案件多被駁回訴訟。

對此,王海在微博上寫文章開罵:“低智商社會,法官應該先擺脫矇昧”。他毫不避諱自己以此為業,“打假從來和正義無關,賺了錢才能更高尚。”二十多年來,葉光通過打假一共獲賠60-70萬,未來他也想效仿王海開公司,給企業提供打假服務。

這些年,從實體店到網絡平臺,隨著微商的發展,王海又組建了微商打假隊,所打擊的假冒偽劣涉嫌欺詐的案例,一半來自於互聯網。去年雙11,他準備了100萬元來買假貨,目標是賺1000萬。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白曉強認為,職業打假人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關注產品質量問題,打擊假冒偽劣產品,而職業索賠人是以自己牟利為目的,長期從事所謂的打假活動,有些時候會不擇手段,有敲詐勒索嫌疑。

職業舉報人的江湖:有人成千萬富翁 有人被拋屍街頭

▲圖@視覺中國

白曉強說,客觀上來講,職業打假人對於市場的淨化確實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當“打假者”以索賠為目的時,也要守住一定的底線,有時候合法與違法之間僅有一線之隔。

白曉強進一步分析,如果職業索賠人只是單純的購買了問題產品,然後向工商部門或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假一賠十賠償,這個還不會觸犯法律。但是有些職業索賠人在購買問題商品後,會先給產品經營者打電話要求“私了”,其實就是為了要錢。這些人往往會開出高於商品價格幾倍的索賠額。

“在這種情況下,職業索賠人就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嚴重的會觸犯刑法。”白曉強表示。

“不管是職業打假人還是非職業打假人,都起到了啄木鳥的作用。”北京知名公益律師張新年認為,打假人正常的索賠活動,應當依法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打假人藉機敲詐勒索,或者有其他違法乃至犯罪行為,也應當依法予以打擊,依法保護商家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文中張鳴、孫林、高健、羅琳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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