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船舶
在各種條件下的安全和正常航行
船舶要具有良好的航行性能
這些航行性能包括
浮性、穩性、抗沉性、
快速性、搖擺性和操作性等
浮性
船舶在一定裝載情況下的漂浮能力叫做船舶浮性。船舶是浮體,決定船舶沉浮的力主要是重力和浮力。其漂浮條件是:重力和浮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而且兩力應作用在同一鉛垂線上。
船舶的平衡漂浮狀態,簡稱船舶浮態。船舶浮態可分為四種。
1. 正浮狀態
是指船舶首、尾、中的左右吃水都相等的情況。
2. 縱傾狀態
是指左右吃水相等而首尾吃水不等的情況。船首吃水大於船尾吃水叫首傾;船尾吃水大於船首吃水叫尾傾。為保持螺旋槳一定的水深,提高螺旋槳效率,一般未滿載的船舶都應有一定的尾傾。
3. 橫傾狀態
是指船首尾吃水相等而左右吃水不等的情況,航行中不允許出現橫傾狀態。
4. 任意狀態
是指既有橫傾又有縱傾的狀態。
穩性
穩性是指船舶在外力矩(如風、浪等)的作用下發生傾斜,當外力矩消除後能自行恢復到原來平衡位置的能力。船舶穩性,按傾斜方向可分為橫穩性和縱穩性;按傾斜角度大小可分為初穩性(傾角100°以下)和大傾角穩性;按外力矩性質可分為靜穩性和動穩性。對於船舶來說,發生首尾方向傾覆的可能性極小,所以一般都著重討論橫穩性。
抗沉性
抗沉性是指船舶在一個艙或幾個艙進水的情況下,仍能保持不致於沉沒和傾覆的能力。為了保證抗沉性,船舶除了具備足夠的儲備浮力外,一般有效的措施是設置雙層底和一定數量的水密艙壁。一旦發生碰撞或擱淺等致使某一艙進水而失去其浮力時,水密艙壁可將進水儘量限制在較小的範圍內,阻止進水向其他艙室漫延,而不致使浮力損失過多。這樣,就能以儲備浮力來補償進水所失去的浮力,保證了船舶的不沉,也為堵漏施救創造了有利條件。
快速性
船舶在主機輸出功率一定的條件下,儘量提高船速的能力叫船舶快速性。快速性包含節能和速度兩層意義,所以提高船舶快速性也應從這兩方面入手,即儘量提高推進器的推力和減小船舶航行的阻力。
搖擺性
船舶在外力的影響下,作週期性的橫縱向搖擺和偏蕩運動的性能叫船舶搖擺性。這是一種有害的性能,劇烈的搖盪會降低航速,造成貨損,損壞船體和機器,使旅客暈船,影響船員生活和工作等。
船舶的搖擺,可以分為橫搖、縱搖、立搖和垂直升降四種運動形式:
- 橫搖是船舶環繞縱軸的搖擺運動;
- 縱搖是船舶環繞橫軸的搖擺運動;
- 立搖是船舶環繞垂直軸偏蕩運動;
- 垂直升降是船舶隨波作上下升降運動。
船舶在海上遇到風浪時,往往是以上四種搖擺的複合運動。由於橫搖比較明顯,影響也較大。為了減輕船舶橫搖,一般船舶在船體外的舭部安裝舭龍骨,其結構簡單,不佔船體內部位置,且有較明顯的減搖效果,實踐表明舭龍骨約能減小擺幅 20%~25%,舭龍骨的缺點是增加水阻力,影響航速。大型客輪也有用減搖水櫃、減搖鰭、陀螺平衡減搖裝置等來減小船舶在風浪中的搖擺。
操縱性
船舶能保持和改變運動狀態的能力叫船舶操縱性。所謂運動狀態指航向和航速,所以操縱性應包括船舶能迅速改變航向的旋迴性和保持指定航向的穩定性,也包括船舶改變航速和保持航速以及船舶停車和倒車時的慣性等性能。
船舶操縱性能主要是通過車和舵來實現,但在靠離泊作業時,還通過錨、纜和拖輪來協助,提高船舶操縱性。
船舶駕駛員
一定要充分掌握船舶的航行性能
做到安全操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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