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農民工這個稱謂將逐步消失?10年後,農村會不會“消失”?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有代表建議消去“農民工”稱呼。不過人社部對此答覆稱,目前很難找出單個精確、簡練、各方承認的稱呼,還不適合消去“農民工”這一稱呼。

有學者指出,農民工是我國特別歷史期間呈現的單個特別群體,因為文化程度大都較低,大都農民工在城市只能投身髒、累、危險的體力勞動,較容易受到歧視。“農民工”是改革開放以後才逐漸形成的稱呼,指戶籍身份還是農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從事非農業生產、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人員, 其中2003發生的孫志剛事件引發社會輿論強烈反彈是單個標誌性事件,國務院隨即決定消去城市收容遣送制度等限制歧視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政策,提倡城市平等對待進城務工人員,使城鎮化加速。人社部對此答覆稱,圍繞農民工稱呼問題,人社部已經專門組織有關科研機構和專家學者進行了反覆深入研究,認為目前還不適合消去這一稱呼。至於不適合消去的原因,人社部表示,在農民工問題被根本解決之前,農民工群體還將存在一段期間,因此需要有特定稱呼,以便實行有針對性的政策,逐步解決他們遇到的問題,需要重點關注的就業群體,一是進入就業年齡的青年人,特別是各類學校的應屆畢業生;二是新近由農村進入城市的農民工;三是因各種原因需要重新尋找工作的勞動者。

人社部表示:"文藝工作者和農民工兄弟一樣,都是勞動者,大家一起過節,為大多數人所接受。農民工已經成為我國財產工人的主體,是促進國家現代化建設的主要力氣,為經濟社會成長作出了巨大貢獻,人社部將採納多種措施,促進農民工與老市民相互交融,賜與農民工更加的人文關切和幫扶服務,從而提高農民工對城市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未來農民工這個稱謂將逐步消失?10年後,農村會不會“消失”?

“90後表示”:不再遠赴他鄉"農民工"這個稱呼對於這群“90”來說是既熟悉又陌生。如農民工輸入大省廣東在2012年稱,將當令出臺打消農民工稱呼的政策措施,促進外來務工人員與本地居民名實相符融合,而在此之前,廣東東莞已經用新莞人來代替外來工的稱呼,同時,農民工輸出大省河南省也有意打消農民工這一稱呼,該省中牟縣曾用新型合同工人替代農民工這一稱號。農民工這個稱呼比較精確、簡練,被廣泛使用。青島早在2006年,就將外來務工人員改稱新市民,其後代稱為新市民後代;西安市雁塔區也在多年前下發了《關於標準新市民稱呼的告知》,條件外來人口、外來務工人員、打工者、農民工等稱呼統一標準為新市民。不外,在媒介和官方的用詞中,農民工呈現頻率仍然較高。人社部表示:中國農民工達2.8億人月均收入3275元所謂農民工,農民工是指具有農村戶口、有承包土地,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主要成績:深化戶籍改革,合理引導農業人口有序轉移,開放鄉鎮落戶進城條件,降低農民入城門檻。在具體答覆中,這些客觀因素導致已有的新稱呼還不能完全取代農民工,農民工社會保險在制度上已經實現了全覆蓋,將進一步放寬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條件,農民工是單個特殊的群體,關鍵不在於是否消去農民工稱呼,卻從事非農產業的工作;他們生活在城市,卻往往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生活。

201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就進一步拓寬落戶通道提出了明確要求。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是優先在城鎮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也是城市新市民的主要來源。人社部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是中央明確的重要改革事項之一。對比發現,相比2015年7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新生代農民工"的提法均是首次出現,“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的表述也由以往"穩步推進"變成"全面放寬"。

未來農民工這個稱謂將逐步消失?10年後,農村會不會“消失”?

在今年3份,國務院會同財政部、國家衛健委印發《關於做好當前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就提出,各地要充分認識落實生育保險政策是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重要保障措施。人社部答覆稱,將積極開展新市民培訓,提高農民工綜合素質和融合城市的能力。推進農民工入會和服務“雙提升”,幫助農民工穩定就業、融入城市,建立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讓農民工有“歇腳”的地方。

今後,各地區人社部門將在監察執法過程中加大對勞動保障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引導企業走正規渠道,規範招工、用工行為,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著力改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為促進勞動者就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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