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新法:銀行須允許任何人開戶

【歐洲時報質粒編譯報道】8日,西班牙政府經濟與商業部(Ministerio de Economía y Empresa)簽署新法令,要求西班牙所有銀行必須允許任何人開戶,並對其提供基本銀行服務,賬戶服務管理費每年不得超過36歐元。

西班牙新法:银行须允许任何人开户

西班牙經濟與商業部大臣納蒂亞·卡爾維諾(Nadia·Calvi?o)。(圖片來源:《五日報》)

《五日報》報道,28日,卡爾維諾簽署了一條法令,法令規定銀行必須允許任何人開戶,並提供存錢、取錢、轉賬、扣款等基本銀行服務。法令還規定,這些基本服務管理費不可高於36歐元一年。相對於現狀而言,每個月3歐元的服務管理費已經低了許多。

法令指出,銀行應履行以下服務:

1、在支付服務管理費的情況下,銀行客戶可通過櫃檯、自動取款機或網上銀行進行至多120次的歐盟境內支付活動,無須再支付額外手續費。如果超過該數量,銀行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續費,但不得超過正常指標;

2、銀行客戶在開戶行所屬銀行的自動取款機進行存取款、支付或轉賬時,銀行不收取任何費用。若在第三方銀行執行此類操作,則會收取一定費用;

3、所有銀行有義務為開戶人提供基本服務且不得捆綁其它產品業務;

4、銀行可以拒絕向已有基本賬戶的客戶開戶。

簽署當日,經濟與商業部也針對低收入人士簽署另一條新法令,規定銀行對該群體免除管理費。銀行用戶是否為低收入人士,將根據“多重效應收入公共指標(Indicador Público de Renta de Efectos Múltiples,簡寫:IPREM)”以及其家庭成員判定。

IPREM指數為西班牙官方用於關於申請某公共補助金、補貼或失業救濟金的個人收入的評估參照。(圖片來源:Iprem)

報道稱,以12個月工資支付為準,若個人年收入在12908歐元(即IPREM指數2倍)以下、4人家庭年收入在16135歐元(即IPREM指數2.5倍)以下或多子女家庭(Familia Numerosa)年收入在19362歐元(即IPREM指數3倍)以下,銀行須免除開戶人賬戶服務管理費。

據悉,這條法令其實早在2014年7月份就由歐洲聯盟指令(Directiva Europea)提出,其主要目的是避免金融排斥,即限制銀行隨心所欲地強加手續費,驅逐相對利潤較低的客戶等行為。西班牙本應在2016年9月就實行該條法令,但遲遲沒有響應。2017年11月,雖然西班牙允許所有人開戶,但在基本服務管理費上產生了歧義,因此法令並沒有完全得以實行。2018年5月,歐洲聯盟委員會(Comisión Europea)對西班牙發出警告,稱其若不實行該法令,則將每日受到5萬歐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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