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劉藝龍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個“出鏡率”並不高的崗位——巡視員。
3月4日,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原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巡視員王光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觀海解局注意到,近些年來,巡視員成了腐敗滋生的又一個區域。
退休3年多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王光和出生於1955年4月,大學學歷,1978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省環保科研所副所長、工程師,省環保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處長,省環保局總工程師等職。
2000年9月,王光和出任省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6個月後,任省環境保護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2014年3月被選為省環境保護廳巡視員,2015年7月退休。
從王光和退休直至被查,至今已有3年多。
巡視員權力尋租空間大嗎?
巡視員與巡視組成員其實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巡視專員是省委巡視組的骨幹成員,為領導崗位。
而巡視員是公務員的一種。公務員的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巡視員屬於非領導職務。
巡視員和副巡視員只在地、廳、司、局級以上國家行政機關設置。巡視員資格的取得應任副廳級職務4年以上,副巡視員應任正處級職務4年以上。
儘管屬於非領導職位,但巡視員的“權力”並不一定就小,主要是監督巡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情況,向主管部門彙報並作出相應處理等等。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學部副主任馬慶珏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巡視員的具體職權帶有非確定性,彈性很大。這主要取決於主要行政領導是否委託其分管重要領域,以及單位“含金量”。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指出,巡視員的工作一般都是輔助局長或副局長分管一部分業務,“雖然說是非領導職務,但不能說是沒有權力的,而且就任巡視員之前,一般也都有過領導職務,這都是可能腐敗的原因。”
今年以來至少5位正副巡視員被查 大部分已退休
觀海解局梳理後發現,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9年3月4日,今年全國正副巡視員至少有5人被查,且多數人已經退休。
2019年1月2日,玉溪市人大常委會原巡視員陳現武被開除黨籍,按主任科員重新確定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查,陳現武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資金,違規投資入股銀行獲取利益,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
2019年1月30日,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副巡視員,原廣州開發區管委會總規劃師楊茂生被查。
2019年2月25日,大連市人民防空辦工作室原巡視員彭建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2014年10月退休。
2019年3月1日,原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楊旭被查。2017年5月退休。
2019年3月4日,原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巡視員王光和被查。2015年7月退休。
這5位正副巡視員涉及多個系統,包括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人防辦、區管委會、市人大常委等。
資料 | 中國青年報 山東省紀委監委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 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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