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法》正式實施是消費者的春天,而微商代購又該何去何從?

2019年1月1日,我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商法》正式實施。

其實電商法早在2013年就開始啟動了,過程經歷了四次審議,用時五年才於2018年8月31日出臺,今年正式推行實施。

為何電商法這條路走得如此漫長呢?

相關專家表示:“經歷四審的原因在於,電子商務法和其他法律相比很複雜,涉及面廣、規模大、又是個新生事物,很多事看不準,而且發展日新月異,制定過程比較慎重。”

該法律主要是圍繞保護消費者購物權益,以及明確商家相關經營責任等問題來制定的。

《電商法》正式實施是消費者的春天,而微商代購又該何去何從?

針對一直困擾著消費者給差評被電話短信騷擾,甚至威脅人身安全,及大數據殺熟、商品搭售默認勾選等問題,電商法也給出了明確的規定,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且不及時退還消費者押金,最高罰款可達50萬元。

而一直活躍在微信的代購者們,電商法也規定其要辦理行政許可證且要納稅,才能繼續經營下去。

不過,電商經營者在履行納稅義務的同時,也可以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電商法》正式實施是消費者的春天,而微商代購又該何去何從?

據相關資料顯示,2018年1月-11月,全國網上實現了零售額80689億元,同比增長了24.1%。

也就是說,如今網購仍然是消費者最為熱衷的,從經濟的角度上來看,這也有助於帶動社會整體經濟的增長。

而電商法的頒佈,除了讓消費維權有法可依之外,還能從側面上提升消費力,在有法律作為依靠的購物環境下消費,自然能夠減少消費顧慮,從而放心掏荷包購買。

《電商法》正式實施是消費者的春天,而微商代購又該何去何從?

而《電商法》的實施,受到較大影響的應屬個人代購、微商行業了,在朋友圈也颳起了“代購無法繼續生存下去”,“微商要被監管”等輿論。

電商法第九條明文規定: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僅限於淘寶等電商平臺、店鋪賣家,還包括微商、代購、網絡直播等銷售商品和服務的電商經營者。

且如果違反了相關規定,最高罰款金額將高達200萬元,監管力度可以說是空前了。

《電商法》正式實施是消費者的春天,而微商代購又該何去何從?

代購微商行業的興起,確實給一些有需要的人帶來了購物便利,然而在這個魚龍混雜的售賣環境中,也有很多無良商家出售三無產品,出了質量甚至健康問題,消費者也很難退貨維權,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現有了明文法律來保障消費權益,往後那些無良商家也不能肆意地鑽空子,用不正當的手段欺騙消費者了。

《電商法》正式實施是消費者的春天,而微商代購又該何去何從?

如今從事微商行業的人數已達3000萬人,而在2019年更是有可能會保持持續增長的狀態,這一商業群體確實也能夠帶動消費經濟的發展。

在電商法的“施壓”下,其實微商代購也無需過於擔憂會生存不下去。

法律中也提到:“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國家平等對待線上線下商務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電商法只是規範了微商代購的運作,屏除傷害消費者權益的灰色地帶,共同維護良好的買賣環境。

對於從業者而言,只要遵循法律法規不要踩紅線,辦理好相關的營業執照,依舊可以繼續經營下去。

《電商法》正式實施是消費者的春天,而微商代購又該何去何從?

無論怎麼說,電商法的頒佈,對於消費者來說確實是件好事,起碼在消費維權上有法可依,避免掉入質量的坑而有苦難訴。

你是否支持電商法的大力推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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