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劍閣縣王河鎮原黨委書記楊某某搞迎來送往免去黨委書記職務

該縣王河鎮原黨委書記楊某某,由於在幹部工作調動過程中搞迎來送往,違反工作紀律,2016年11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後楊某某又組織到外地茶樓召開王河鎮黨委會,挪用危房改造資金,優親厚友為親屬謀取私利等,再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情節嚴重,2018年12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並免去其黨委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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