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因“小聰明”追悔莫及 ——安徽省銅陵市郊區灰河鄉灰河村兩名村幹部違規套取涉農資金問題剖析

“剛開始當村支書時,也為村民做了不少實事,但多年村支書幹下來,覺得自己吃了不少苦,就想著為自己謀些好處,便在報賬上耍起了‘小聰明’。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觸犯了黨紀國法,真是後悔啊!”安徽省銅陵市郊區灰河鄉灰河村黨支部原書記何長生懊惱不已。

2015年,銅陵市郊區紀委組織審計、財政等部門對轄區內5個鄉科級單位和10個村(社區)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涉農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中發現,該區灰河鄉灰河村的村級財務公開流於形式,“村賬鄉管”制度執行不到位,賬目管理十分混亂,甚至有明顯違規票據報銷入賬等現象。

經查,2013年灰河村黨支部原書記何長生與村委會原主任陳志發在本村實施美好鄉村建設過程中,自行到外地購買樹苗,虛開發票合夥侵佔1.995萬元。同年,兩人又在實施土地流轉規模經營農戶申報過程中,通過虛構申報材料獲得市、區財政補助款,從中共同侵佔2.684萬元。2011年至2014年,何長生與陳志發先後8次通過虛列汙水改造工程、“戶戶通”工程等項目共套取村級資金42.232萬元,主要用於村級招待及其他不明開支。

何長生、陳志發作為村“兩委”的負責人,本應帶頭嚴格遵守紀律,帶領村民致富增收。然而他們卻漠視黨紀國法,視財務制度為兒戲,通過虛開票據合夥套取涉農資金,企圖“瞞天過海”謀取私利,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最終逃不過紀律的嚴懲。2015年,銅陵市郊區紀委分別給予何長生、陳志發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兩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三農”補貼力度的加大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村幹部掌握的資源、資金越來越多,權力尋租的空間越來越大,一些村幹部在利益誘惑面前心存僥倖、行無底線,貪汙、侵佔、挪用涉農資金甚至是扶貧救助資金,嚴重侵害了幹群關係。對於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縣鄉兩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壓實監督之責,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堅決防止基層幹部濫用權力的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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