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银行原董事长吕士伟、原副行长刘永被提起公诉!

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对

吕士伟贪污罪、滥用职权提起公诉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士伟涉嫌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枣庄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3月15日,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向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吕士伟利用担任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对

枣庄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刘永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刘永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枣庄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3月1日,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向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永利用担任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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