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寫子女名字,你知道“後果”嗎?最好看完再決定

現在年輕人結婚必須先過丈母孃這一關,必須有房才能結婚。房產成為了準新人的標配,於是很多父母會選擇提前為兒女們購置房產,那麼問題來了,房產證上應不應該寫子女的名字,都有什麼影響呢?


房產證寫子女名字,你知道“後果”嗎?最好看完再決定



父母總覺得為孩子買房是愛他們的一種方式,自己的都是孩子的,給他們買房,日後還能免去過戶或贈與的稅費和麻煩。給子女買房看上去是為了他們好,實則有很多弊端,今天就來給你說說。

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

先來看第1種情況:如果沒有給孩子買房,孩子成年後自己購買首套房的情況是怎樣的?按照政策首付應交至少30%,如果是公積金貸款較低首付才二成。二套房的話,商貸首付比例為40%、公積金貸款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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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給孩子買過房呢?孩子如果在限購政策出臺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房。有些銀行規定,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但首付卻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標準,付40%。


孩子婚後買二套房時可能交房產稅

我們來看個例子: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2套房產,每套面積在90平方米,如果房產份額事先不做約定的話,默認每人三分之一份額,即孩子名下已經有60平方米房產。成年後孩子以自己名義購買首套房建築面積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無論面積多大,都不計徵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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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孩子婚後如果想購買家庭第2套房,假設建築面積是120平方米,則孩子名下的房產總建築面積達280平方米,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免稅面積,還有100平方米需要徵收房產稅,這其中的60平方米的份額就是子女未成年時父母在房產證上添加孩子名字的結果。


子女如婚後發生意外,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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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作為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已經痛徹肺腑,現在連自己的房子都住不安穩,晚年生活情何以堪?

離婚了,孩子的房可能還不算你的

夫妻離婚分財產,這孩子的房子怎麼分呢?如果這房子的所有權是孩子的,那麼它就不屬於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內的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時,如果孩子沒成年,那誰有孩 子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孩子的財產,就擁有房子三分之二的價值。所以啊,如果買這房子時你掏了錢,房產證上寫了孩子名字沒寫你的,日後你離婚了,這房子你還 一分錢都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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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轉讓抵押麻煩

如果在房產證上寫的是子女名字,將來如果要將房子轉讓、抵押、擔保等等,都會遇到麻煩。民法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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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有孩子名字的怎麼交易?

法律並未限定購房者的年齡,因此可以以未成年人的名義購買房產。大部分家長覺得是自己花了大半輩子的積蓄出資買房,房子只不過是登記在子女名下,因此房子還是自己的,可以由自己處置。其實不然,房產已然登記在子女名下,就產生了法律效力,非產權人不得處理。


房產證寫子女名字,你知道“後果”嗎?最好看完再決定



一般來說,如果房產證上有子女的名字:

1、子女未成年時,除為了孩子的利益外,不得處置,買賣時必須經過小孩的同意,是因為作為小孩的監護人,必須證明買賣是為了利於小孩不損害其利益;

2、孩子成年後,處置行為需要經過家長和孩子一致同意。

房子是大人和小孩的共有財產,必須經過孩子的同意才能賣掉。如果小孩還未滿18歲,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能對自己名下的房產進行處置。監護人(父母)必須是為被監護人(子女)的利益處置房產,比如被監護人因教育、出國、重大疾病費用出現困難,並提供與此相關的真實證明資料。

因此,有兩種情況是:等小孩年滿18歲後,並經小孩同意再處理房子,或者到公證處出具相關公證才能交易該套房產。

我國《房屋登記辦法》規定:“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但僅讓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出具一個“書面保證”,顯然不足以約束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對未成年人財產亂處理的行為。

而有些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處理未成年人的房產發生了糾紛,還會將本來屬於自己的責任向登記機關轉嫁,認為登記機關沒有盡到審查義務。所以對於“娃娃房”,登記機關只能通過加高門檻來減輕責任。

交易流程:

首先需要攜帶父母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明、房產證等原件到公證處辦理未成年人監護公證,保證不侵犯未成年人的利益;

父母以上述理由處置未成年人房產的,必須提供監護人簽名保證其具有監護人資格,和出售房產是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證書,且保證書須經公證處公證。

如未能提供出生證明的原件,也可以到醫院辦理親子鑑定。以親子鑑定的結果代替出生證明;由於業主是未成年人,房產交易時並不需要孩子到交易現場,但其父母需持公證書、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及孩子的戶口本到房管局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房產證寫子女名字,你知道“後果”嗎?最好看完再決定


另外,父母出售房地產所得款項將全部用於撫養未成年人。否則,日後孩子一旦提出異議,認為父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父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只有在涉及子女利益的事宜時,才能處置孩子名下的財產,比如治病、出國留學。此外,還得將出售房地產所得款項全部用於撫養未成年人。如果日後孩子提出了異議,認為父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父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要是你實在想把這房子賣了,房產證上卻只有孩子一人的名字,在符合上述規定的情況下,父母必須提供監護人簽名保證其具有監護人資格,還要提供保證書保證出售房產是為了未成年人利益,而且這保證書必須經過公證處的公正。

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出售的相關手續時,除了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記程序提交資料外,還需提交孩子的戶口簿或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監護人的身份證件,證明其具有監護人資格和出售房產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手續繁雜。

總結

中國式的父母為了保障子女今後的生活,總會選擇為子女提前備置房產,但是會影響孩子今後改善換房,二套房將會提高首付,增加置業壓力,也有可能徵收房地產稅。做父母的一定要慎重,不要好心辦了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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