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 2019 公務員有如下行為之一 予以辭退

有朋友說,他們那兒不羨慕什麼百萬富翁,只羨慕公務員,誰家孩子考上公務員的話,那簡直光宗耀祖了。

法律規定 2019 公務員有如下行為之一 予以辭退

公務員考試猶如千軍萬馬過獨木橋,需要經過筆試和麵試重重考驗才能考上,每個考上公務員的人想必都是吃了不少苦。

不過小編提別提醒,公務員也不是什麼金飯碗,根據法律規定有如下情形之一,是可以依法辭退的。

1、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2、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5、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

除此之外,如果公務員有犯罪行為,那麼也是要丟飯碗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