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舉報獎勵辦法

蓮花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舉報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依據中央、省、市、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部署,廣泛動員人民群眾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蓮花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線索的群眾予以獎勵,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是蓮花縣範圍內發現的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相關的線索,主要包括:

(一)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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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的“村霸”“鄉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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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壞農村治安秩序,通過“霸選”“騙選”“賄選”等方式干擾破壞農村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經濟資源、侵吞農村集體財產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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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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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口聚集地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破壞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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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盤踞在商貿集市、農副產品批發、小商品零售、建築材料等各類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暴力收取保護費、看場費、進場費,破壞正常經營秩序的“市霸”“行霸”類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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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在建築工地、居民小區強行供應砂石、建材,強裝強卸,隨意毆打、威脅商戶及業主的“砂霸”“水泥霸”類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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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客運、貨運、倉儲物流場所控制運營路線、強拉客源、搶佔貨源、非法經營、暴力打壓競爭對手的“路霸”“貨霸”類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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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寄生在醫療機構、車站、旅遊景點等場所強買強賣、敲詐勒索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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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工程建設、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水利資源等行業、領域,僱黑傭黑,糾集社會閒散人員,惡意競標、暴力圍標、強攬工程,非法佔地、濫開濫採、暴力拆遷、隨意毆打群眾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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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以各種“套路貸”“校園貸”“裸貸”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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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專門受僱他人插手各類糾紛,採取“擺隊形”“佔場子”、威脅恐嚇、跟蹤滋擾等手段破壞社會秩序的“討債公司”“調查公司”“職業醫鬧”“地下出警隊”等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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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組織、操縱、教唆、利用“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等利益訴求群體,採取堵塞交通、圍攻黨政機構辦公場所等極端惡劣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秩序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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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組織、經營地下賭莊、地下六合彩、網絡賭博等涉賭違法活動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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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組織開展“賣淫嫖娼、吸毒販毒”違法犯罪活動以及操縱賓館、酒吧、KTV等娛樂場所開展涉黃涉毒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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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存儲、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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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暴力傳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行拉人入夥、劫掠敲詐錢財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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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與境外有組織犯罪團伙相互勾連,組織內地人員到境外賭博並在放貸後非法拘禁參賭人員,敲詐勒索出入境商戶的黑惡勢力;

(十九)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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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有關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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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公民發現或知悉的涉黑涉惡線索,可通過以下途徑舉報:

(一)電話舉報:0799-7219969(縣掃黑辦);0799- 7211426(縣紀委監委);0799- 7211756(縣委組織部);0799-110、7223312(縣公安局)。

(二)網上舉報:[email protected](縣掃黑辦)

(三)信箱舉報:縣掃黑辦舉報信箱設在縣委政法委1樓大廳門口。

(四)直接舉報:直接到蓮花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四條 獎勵舉報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

(二)舉報內容事先未被各級相關機關單位掌握;

(三)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

第五條 獎勵舉報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獎勵對象原則上為實名舉報人。對匿名舉報並查處的案件,在結案後能夠確認舉報人真實身份、符合舉報獎勵條件,且舉報人願意接受獎勵的,應當獎勵;

(二)同一線索有兩個以上(含兩個)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第一舉報人。其他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對查處案件有幫助的,可酌情予以獎勵;

(三)同一線索有兩個以上(含兩個)舉報人聯名舉報的,按一個舉報獎勵。獎金由舉報人協商分配,協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四)同一舉報人向不同部門舉報同一線索的,由辦理該線索的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獎勵意見,不予重複獎勵。

第六條 對公民舉報且被公安機關採用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由縣公安局根據其作用、效果等初步評定,報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審定。

一級線索:經查實屬於被列為部級督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線索,最高獎勵人民幣50000元;

二級線索:經查實屬於被列為省級督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線索,最高獎勵人民幣20000元;

三級線索:經查實屬於被列為市級督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線索,最高獎勵人民幣10000元;

四級線索:經查實屬於被列為一般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線索,最高獎勵人民幣5000元;

第七條 蓮花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專項舉報獎勵基金,根據評定的線索價值及確定的最終獎勵數額兌現發放獎金,發放方式為秘密發放。

第八條 對查證屬實符合獎勵條件和標準的舉報線索,辦理案件的蓮花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未接到通知的,即為舉報線索未獲採用,不予獎勵;對匿名舉報的,無法核實身份的,不列入獎勵範圍。

第九條 舉報人自接到蓮花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申領獎金;委託他人代為申領的,憑舉報人和代領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委託手續申領。逾期不申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條 舉報受理單位、辦案單位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和保密制度,設專人受理群眾舉報,對舉報人信息、舉報內容等情況嚴格保密。凡洩露舉報人信息、舉報內容等相關情況,或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 舉報線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一)舉報的線索,公安機關已核實或正在偵查的;

(二)舉報人為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公務人員,以及其他在公務活動中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的工作人員,或舉報線索由上述人員提供的;

(三)同案犯檢舉的;

(四)其它不予獎勵的情況。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蓮花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蓮花縣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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