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對“殭屍企業”下達“出清令”

日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清理工作方案》,意味著我市開始對長期停業未經營的“殭屍企業”進行集中清理規範,旨在降低企業年報虛數、壓實企業年報基數,進一步提高存量市場主體質量,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去年以來,我市經濟普查查遺補漏工作中還有近3600戶企業無從查找。“殭屍企業”存量大,不僅擠佔了社會資源、增加了行政成本,而且導致企業數據失真,不利於政府掌握地方經濟實際情況,影響政府客觀科學決策。為此,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做好2018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市範圍內清理“殭屍企業”,通過清理工作激活喚醒一批、清理退出一批、限期吊銷一批,引導企業守法誠信經營。

此次清理規範的對象有三種,即連續兩個年度未依法報送年報且未進行納稅申報的企業、經濟普查查遺補漏後仍無法聯繫的企業、被各地政府責令關閉或者撤銷的企業。

清理規範的方式,包括督促補報年度報告、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辦理註銷登記、吊銷營業執照等。特別需要注意的是,7種類型的企業要審慎處理,分別為:未完成改制的國有企業;公司資產(含股權、商標權)已被質押、抵押的;公司資產(含股權)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公司資產(含股權)被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劃轉到第三方的;已辦理不動產抵押的;公司正處於行政或民事案件訴訟期間的;因涉嫌其他違法行為正被有關機關立案調查的。

此次清理規範行動時間為4月1日至6月30日,為期3個月,分清理準備、隨機抽查、分類處置、行政處罰四個階段進行。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對符合清理規範條件的企業進行分類處置:對能夠取得聯繫的企業,引導督促企業限期履行法定義務,儘快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對已處於停業、歇業或未開業狀態,且企業已無繼續經營意願的,引導企業主動申請辦理註銷登記;對長期未開展經營活動、無法取得聯繫且連續兩年未納稅申報的企業,將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記者陳琳 通訊員周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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