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豈能不避商業的瓜田李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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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華商報刊發《多所小學發演出券家長質疑被“套路”》報道。當日,華商報記者再次就此進行採訪。西安人民劇院表示這是三方合作,與學校無關,畫“正”是為了統計哪個學校喜歡看這部話劇的學生多;學校老師表示是否觀看可自願選擇;西安市教育局稱,商業廣告進校園的行為是不允許的,將調查此事。(4月8日《華商報》)

當地教育部門已經介入調查,學校是否存在吃回扣的行為?我們尚不能做出或肯定或否定的結論。不過,這些學校參與了這一次的商業廣告宣傳,顯然已經違背了教育的初衷。就此而言,家長的吐槽和質疑並非毫無道理。

涉事學校回應說,學生自願觀看演出;西安人民劇院也否認學校參與分成。但是,這樣的回應沒有說服力。首先,如果學校沒有介入商業廣告宣傳,而是劇院的人員自己站在學校門口發傳單,有多少學生真心地想去看呢?再者,演出券背後居然印著“寫一篇觀後感作文”,既然這不是教師佈置的觀後作業,幫忙發傳單的教師為何視而不見?

我們參團旅遊,都有這樣的經驗:到了一個定點購物的地方,導遊都會發一張優惠卡。其實,這張優惠卡就算商場按人頭給導遊返點回扣的憑證。劇院用畫“正”的方法,按觀看學生的學校統計數量,這極有可能是他們給學校回扣的憑證。劇院稱此舉是為了統計哪個學校喜歡看這部話劇的學生多,這簡直是汙衊我們的智商。

商業廣告不允許進校園,學校教師更不允許吃回扣,參與利潤分成,這幾乎是人所盡知的常識。商家不可能讓教師白白勞動,商演進學校的背後,往往是商演組織者與學校斬不斷的利益糾葛。教育是一方淨土,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不該有濃重的商業氣息,純潔的校園充斥濃重的銅臭,不利於教育教學,也不利於學生正確三觀的培養。

就算涉事學校的教師真的沒有吃回扣,但參與這一次童話劇的推廣,也已經違規;若存在吃回扣的行為,則屬於嚴重地違反法規。竊以為,每一所學校都應該有自知之明,專心於教育,都應做到潔身自好,自覺地避開商業的瓜田李下之嫌,不參與任何形式的商業廣告推介,不給家長留下質疑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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