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省公安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市委和省公安厅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省公安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周璟就即将开展的常规巡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作了动员讲话,省公安厅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吕海涛就此次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作进一步强调,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建红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省公安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近三年退休的市局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周璟强调,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共同政治责任,也是认真贯彻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巡察组将准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突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到位”、“签字背书”等方面的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巡察质量、强化配合协作等要求,牢固树立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吕海涛强调,此次联合汉中市委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既是一次联合巡察的实践探索,也体现了省公安厅党委和汉中市委对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将通过深入街道社区,深入人民群众、深入基层民警等方式,着重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党委在反恐维稳、矛盾纠纷排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活动安保、改革强警战略、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向省公安厅党委汇报巡察情况,努力完成好这次巡察政治任务。

李谞表示,市公安局党委坚决拥护市委和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上,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虚心接受、坦诚面对,认真对照、扎实整改,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实效。要自觉把接受巡察的过程变成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变成激发活力、追赶超越的过程,决不辜负市委、省公安厅党委的期望和全市人民的重托。

据悉,市委第一巡察组、省公安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公安局巡察2个月。巡察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5319331581);邮政信箱:汉中市邮政信箱200号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723099,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根据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省公安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大纪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市公安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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