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开《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公开《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生态环境部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碳排放权,是指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碳减排指标,是指对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外的活动所产生减排量签发的指标,经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可后,可用于抵消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是指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可用于交易和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抵扣的指标。1 个单位配额代表持有的重点排放单位被允许向大气中排放 1 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的权利。

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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