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模板工程的優劣直接影響混凝土工程的質量,為了提高主體結構工程質量,統一施工標準,規範工序作業,特制訂以下要求:

一、模板體系

1.1支撐體系:鋼管扣件式腳手架支撐體系。

1.2加固體系:獨立基礎採用木方加斜支撐加固;框架柱採用方鋼管夾具;梁高小於等於500的採用木夾具加固,梁高大於500的採用木夾具及對拉絲桿加固。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1.3模板體系:柱模板採用915×1830×15mm覆膜竹膠板;樓梁、板模板材用915×1830×13mm覆膜竹膠板,模板背楞採用45×85木方。構件模板均採用散拼散拆方式。

二、模板支設一般要求

2.1集中配模,圓盤鋸不得上樓層

2.2每層模板使用前必須清理乾淨,並全面塗刷非油性脫模劑,能有效保護模板,提高脫模性能,確保混凝土觀感質量。

三、柱模板支設要求:

3.1.1框架柱模板支設

1、柱模板採用915×1830×15mm覆膜竹膠板,30×40×3方鋼管做豎楞,豎楞間距不大於150mm,外橫楞用30×50×3方鋼管做橫楞,橫楞間距450mm佈置(首道橫楞離地不大於200mm),採用φ14mm@450mm對拉螺栓,地面以上1/2柱高以下處設雙螺帽。與3形扣件配套使用。

2、釘柱模時兩塊板相互接觸處應加海綿條,以防漏漿。柱模底部應開有清理模板內雜物的清除口。

模板安裝時。同在一條直線上的柱,應先校正兩頭的柱模,在柱模上口中心線拉通線來校正中間的柱模,用錘球校正垂直,檢查無誤後,用木楔塞緊,將柱箍箍緊,再用支撐釘牢固定。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四、梁、板模板支設要求:

4.1支撐梁、板的支架立柱構造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4.1.1鋼管立杆底部應設墊木,墊木採用竹膠板,竹膠板的大小為150mm×150mm。頂部視工程具體情況設可調支託,U形支託與楞梁兩側間如有間隙,必須頂緊,其螺桿伸出鋼管頂部不得大於200mm,螺桿外徑與立柱鋼管內徑的間隙不得大於3mm,安裝時應保證上下同心。

4.1.2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處,沿縱橫水平方向按縱下橫上的程序設掃地杆。可調支託底部的立柱頂端應沿縱橫向設置一道水平拉桿。掃地杆與頂部水平拉桿之間的間距,在滿足模板設計所確定的水平拉桿步距要求條件下,進行平均分配確定步距後,在每一步距處縱橫向應各設一道水平拉桿。所有水平拉桿的端部均應與四周建築物頂緊頂牢。無處可頂時,應在水平拉桿端部和中部沿豎向設置連續式剪刀撐,剪刀撐杆件的底端應與地面頂緊,夾角宜為45°~60°。

4.1.3鋼管立柱的掃地杆、水平拉桿、剪刀撐應採用Ø48mm x3.5mm鋼管,用扣件與鋼管立柱扣牢。鋼管掃地杆、水平拉桿應採用對接,剪刀撐應採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得小於500mm,並應採用2個旋轉扣件分別在離杆端不小於100mm處進行固定。

4.1.4滿堂模板和共享空間模板支架立柱,在外側周圈應設由下至上的豎向連續式剪刀撐;中間在縱橫向應每隔10m左右設由下至上的連續式剪刀撐,

4.2粱模板施工

4.2.1梁板模板支設工藝流程:彈出梁軸線並複核→支設樑柱節點模板→搭設梁底模支架→安裝樑龍骨→鋪梁底模板→梁底起拱→安裝梁側模板→檢查模板上皮、梁底標高和平整度→檢查驗收

4.2.2根據軸線彈出梁的軸線,並複核。

4.2.3在梁、頂板模板施工前,先將樑柱節點模板支設完成。

施工工藝:柱模拆除→施測建築1m線及樑柱節點模板底板水平線→安裝20×20角鋼樑柱節點支架→拼裝樑柱節點→安裝樑柱節點→用方鋼管加固(方鋼管向下延伸至少1m)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4.2.5根據結構50線梁底水平鋼管,將主龍骨找平,當梁底板跨度等於及大於4m時,梁底應按設計要求起拱,起拱高度為梁跨的2‰。梁底排架每隔一根需用立管支撐,梁根起步排架必須支撐。立管支撐與腳手架體系可靠連接。

4.2.6鋪模板:先鋪梁底模,再鋪梁側模,側模壓底模。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4.2.7根據結構50標高檢查模板的模板底標高、模板上口標高、模板的起拱高度等。

4.3 頂板、陽臺底板、飄窗板模板支設

4.3.1頂板採用滿堂紅鋼管腳手架,間距為1200×1200mm,距牆邊200mm,鋼管支架立起後設二道水平杆連接,主龍骨採用Φ48×3.5鋼管,間距1200mm,次龍骨採用45×85mm木方,間距200mm,頂板模板採用13mm厚竹膠板,跨度大於4m,按2/1000起拱。

4.3.2根據結構50標高檢查模板的模板底標高、模板上口標高、模板的起拱高度等。分兩步進行:

1、第一遍採用拉線控制,板上、板底分別帶線控制,嚴格檢查樓板標高。

2、第二遍採用鋁合金靠尺檢查模板平整度。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4.3.3頂板竹膠板接縫不大於2mm,達不到要求採用手工刨拼縫,竹膠板採用1.0寸鐵釘固定,間距300mm,頂板周邊設木方粘貼海綿條。

4.3.4陽臺底板、飄窗板同樓層一起澆築,其它支撐同平臺模板,支模時上下必須掛線。

原則:除陽臺欄板外,所有外立面線條、柱、懸挑板等構件應與主體結構同時施工,由於施工工藝要求必須分兩次施工時宜隔層施工完成。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4.4煙道洞口(樓層預留洞口)封閉做法如下: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4.5吊模施工

4.5.1吊模高度小於等於10cm,採用型鋼工具式吊模;

1、採用型鋼製作工具式吊模,每次使用前進行清理並刷脫模劑;

2、轉角拼裝處採用插銷連接,焊定位卡控制水平標高及軸線位置;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4.5.2吊模高度大於10cm小於等於30cm時,採用模板加木方拼裝式吊模。

1、製作混凝土墊塊,保證板厚;

2、焊定位卡控制水平標高及軸線位置;

3、四角和內部拉結、對撐加固;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4.5.3吊模高度大於30cm時,採用模板加斜向鋼管支撐吊模。

1、預埋地錨鋼筋;

2、設統一底座,保證保證吊模底部標高;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4.7其他技術要求

1、模板支撐在上下層對齊。

2、布料機底部加強處理,木楞間距200mm,立杆間距600mm,並設置剪刀撐。

五、樓梯模板支設要求

5.1定型化鋼製踏步模板構造做法: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結構踏步需進行調整的尺寸

常見問題: a 粉刷施工後樓梯井不垂直或上下錯位;b 首尾步踏步立面錯開或進行大量的打鑿工作;c 對踏面進行標高調整,採用細石砼找平,造成踏步施工材料及人工浪費。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改進方法: 根據面層施工材料不同,對結構樓梯井寬度、首尾步踏步立面、首尾步踏步與休息平臺高差預先進行調整。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六、模板拆除技術要求

6.1施工程序

6.1.1拆模順序一般是:先支的後拆,後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部位,後拆承重部位;肋形樓蓋應先拆柱、牆模板,再拆樓板底模、梁側模板,最後拆梁底模板。

6.2施工要點

6.2.1柱、牆、梁、板模板的拆除必須待混凝土達到設計或規範要求的脫模強度。

柱模板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稜角不因拆模而受損壞時,方可拆除;

6.2.2竹、木膠合模板拆除

1)梁和圈樑側模板應在保證混凝土表面及稜角不因拆模而受損傷時方可拆除;如圈樑在拆模後接著砌築磚牆時,則圈樑混凝土應達到設計強度等級後方可拆除。

6.2.3多層樓板支柱的拆除:滿足各層拆模要求。

6.3主 控 項 目

6.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下表規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底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要求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6.4一 般 項 目

6.4.1側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能保證其表面及稜角不受損傷。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6.4.2模板拆除時,不應對樓層形成衝擊荷載。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並及時清運。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5 安全措施

6.5.1現澆混凝土模板拆除

1、高空拆除模板時,除操作人員外,下面不得站人,操作人員應系安全帶。

2、作業 區周圍及出入口處,應設專人負責安全巡視。拆除作業區應有警示標誌,嚴禁無關人員人內。

在支架上拆模時應搭設腳手板,拆模間歇時,應將拆下的部件和模板運走。

3、拆下的支撐、木檔,要隨即拔掉上面的釘子,並堆放整齊,防止“朝天釘” 傷人。

4、六級以上大風天,不得進行模板拆除作業。

5、拆除模板,必須有穩固的登高工具或腳手架,高度超過2米時,必須搭設腳手架。

拆除承重模板時,為避免突然整塊塌落,必要時應先設立臨時支撐,然後進行拆卸。正在施工澆築的模板,其下一層樓板的支撐不得拆除。

六、模板工程施工質量及檢查驗收要求

6.1基本規定

6.1.1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築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6.1.2在澆築混凝土之前,應對模板工程進行驗收。

模板安裝和澆築混凝土時,應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進行處理。

6.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6.2主控項目

6.2.1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時,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加設支架;上、下層支架的立柱應對準,並鋪設墊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對照模板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方案觀察。

6.2.2在塗刷模板隔離劑時,不得沾汙鋼筋和混凝土接槎處。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3一般項目

6.3.1模板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

6.3.1.1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在澆築混凝土前,木模板應澆水溼潤,但模板內不應有積水;

6.3.1.2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清理乾淨並塗刷隔離劑,但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性能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

6.3.1.3澆築混凝土前,模板內的雜物應清理乾淨;

6.3.1.4對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裝飾混凝土工程,應使用能達到設計效果的模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3.2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應平整光潔,不得產生影響構件質量的下沉、裂縫、起砂或起鼓。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3.3對跨度不小於4m的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跨度的1/1000~3/1000。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不少於3面。

檢驗方法: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6.3.4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均不得遺漏,且應安裝牢固,其偏差應符合表7-1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於3面。

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的允許偏差 表6-1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6.3.5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6-2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於3面。

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表6-2

模板工程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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