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V:加州新版身份證持有者 需提交第二份住址證明

【僑報記者張苗4月10日灣區報道】獲得加州車管局(DMV)發放的新版身份證(ID)的300多萬加州居民,現被要求必須補交第二份住址證明。

據介紹,聯邦要求新版身份證申請者需至少出示兩份住址證明,但加州車管局則規定只需提供一份證明住址的文件,以及社會安全號、護照或綠卡即可。由於此舉不符合聯邦國土安全部(Homeland Security)的要求,4月8日,國土安全部致函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 ),將這一情況告知給他,並強調加州車管局在發放新版身份證時沒有遵守聯邦指導方針。

加州車管局表示,已經發放了340多萬新版身份證,該部門計劃與這些身份證所有者取得聯繫,索取第二份住址證明。車管局說,持有新版身份證者可通過回寄車管局郵寄的信件,或到車管局現場辦理,也可登錄車管局網站網上辦理。 加州車管局於2018年1月22日起,開始為居民換髮新版身份證。根據聯邦航空安檢條例規定,2020年10月起,各州居民在全美所有機場安檢時,均需出示新版身份證或護照作為身份證明。

DMV:加州新版身份证持有者 需提交第二份住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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