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將獨立學院轉設擺在首要位置

信息時報訊(記者 孫小鵬 通訊員 粵教宣)4月11日,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開展《廣東省高等學校設置“十三五”規劃》中期調整工作的函。其中提到,將獨立學院轉設擺在首要位置,積極推動獨立學院能轉快轉、能轉盡轉。優先支持條件基本成熟的獨立學院轉設納入設置規劃調整,成熟一所、轉設一所。

獨立院校成熟一所轉設一所

該函中提到,保持設置規劃基本穩定。堅持設置規劃的嚴肅性和延續性,設置規劃調整堅持“特色學校不變為綜合學校,專科高職學校不升為普通本科學校,職教體系學校不轉為普教體系學校”的基本要求,以優化存量為主,從嚴控制增量。對於新增納入設置規劃的,重點考慮達到設置標準、條件基本成熟、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高校。對於“十三五”暫不具備審批條件的要調出設置規劃,待條件成熟時優先納入“十四五”高校設置規劃。

將獨立學院轉設擺在首要位置。各相關高校、社會組織要逐一梳理、系統分析獨立學院的辦學實際情況,堅持分類施策,制定獨立學院轉設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積極推動獨立學院能轉快轉、能轉盡轉。優先支持條件基本成熟的獨立學院轉設納入設置規劃調整,成熟一所、轉設一所。

本次高等學校設置“十三五”規劃中期調整工作,事關未來2年廣東省高等教育事業能否持續健康協調發展,及廣東省高等學校設置“十三五”規劃能否順利完成。根據教育部最新設置程序要求,申請新設本科高校、獨立學院轉設、本科高校更名大學等事宜,須對標《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教發〔2006〕18號)的設置標準,至少在2020年4月30日前上交申報材料(相關建築須取得不動產權證);申請新設高職高專院校及高職高專院校更名的,須對標《專科學歷教育高等學校設置標準》《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教發〔2000〕41號)的設置標準,至少在2020年9月30日前上交申報材料(相關建築須封頂)。

教育廳相關負責人提醒,相關地市、高校、社會組織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統籌考慮當地高等教育資源的佈局,新增高校(本科、高職高專)、高校更名、獨立學院轉設等須對照現行高校設置標準,在土地方面至少要取得國土證,並分類說明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從嚴控制異地辦學

記者還了解到,接下來將穩步實施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不再增加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試點。同時,繼續堅持農林、師範類院校“不脫帽”,體育、藝術類院校不更名大學的政策要求。堅持“不使用所在城市以外地域命名,非省政府舉辦的學校不以省域命名,已使用所在城市命名的學校不變更為省域命名”的基本原則,避免引發社會認知混淆、校名爭議或侵權。原則上不新增同層次更名的事項。

除此之外,從嚴控制異地辦學。各地、各高校要統籌優化現有高等教育資源配置,本著平穩有序的原則對高校異地辦學逐步規範。納入中期調整後的設置規劃的高等學校,不存在跨地市異地辦學的問題。還有就是,對於粵東西北地區的高校設置調整事項,同等條件下給予適當傾斜支持;對於服務國家戰略的高校設置調整事項,給予特殊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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