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礼品、违规配备公务用车……贵州黔西南5名干部被处分

近日,黔西南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违规收受礼品、违规配备公务用车……贵州黔西南5名干部被处分

1.普安县白沙乡原党委书记、县工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苏燚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违规收受礼品、违规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

2013年1月至10月,苏燚安排白沙乡党政办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花费共计2.969万元;2014年,苏燚收受个体商人杨某赠送高档酒2瓶;2014年7月,县工科局划拨124.6372万元给某煤业公司购买3辆越野车,并落户在该公司,实际上是作为工科局公务车辆使用。2018年12月28日,中共普安县纪委给予苏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违规配备的公务用车拍卖款上缴财政。

2.兴仁市国土资源局屯脚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勇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王勇四次违规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处理私事。2018年12月17日,兴仁市监委给予王勇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个人承担。

3.望谟县财政局王母分局局长杨光雷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2017年5月18日至20日,杨光雷与望谟县王母街道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等部门人员共计10人外出开展有关工作。期间,杨光雷先行垫付10人个人生活消费1854元。2017年5月24日,杨光雷以公务接待名义,违规公款报销其垫付的应由个人支付的生活消费1854元。2018年12月6日,中共望谟县纪委给予杨光雷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自行承担。

4.晴隆县中营镇卫生院主持工作副院长李鑫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2月至2017年9月,李鑫主持中营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使用卫生院业务收入,以加班费、夜班补助、代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在职职工津补贴合计80450元。2018年12月17日,晴隆县监委给予李鑫政务记过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5.义龙新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科员李学书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4年10月至2017年春节前,李学书先后三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折价共计1300元。2018年12月18日,李学书受政务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