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這些條件的學生注意!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開始了

教育部9日發佈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明確繼續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要求各地各校嚴格確定報考條件,加強資格聯合審核,規範招生錄取管理。

報考條件

  • 1.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 2.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具體實施區域、報考條件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實施區域要對本省(區、市)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 3.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有關高校可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通知特別提出,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脫貧後2019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有關省(區、市)要嚴格執行國家專項計劃確定的實施區域,不得擅自擴大範圍。

在報名階段,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紙報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體和新媒體,深入解讀各類優惠政策,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資助辦法等內容。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簡化報名程序和辦法,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報考服務。

有關高校要優化招生專業結構,進一步增加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所需專業。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中實施學校考核的高校,要積極探索網絡考核等方式,減輕考生應考負擔。

有關高校要加大對貧困家庭學生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的經濟資助和學習輔導,幫助專項生順利完成學業。

通知指出,將從嚴查處違規行為。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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