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北检察丨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第四次会议

津北检察丨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第四次会议

津北检察丨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第四次会议

4月9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第四次会议,对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推动扫黑除恶“打伞”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作出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棣中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办案组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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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天津市扫黑除恶“打伞”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和中央督导组、市委书记李鸿忠的指示要求,以及市检察院和区委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我院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发现问题和市委书记李鸿忠提出问题的整改方案以及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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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棣中检察长对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推动扫黑除恶“打伞”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

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高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推动再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改边建。

要深刻对照中央督导组提出的督导意见和鸿忠书记提出的十个方面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刻自查,按照我院整改工作方案,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措施全落地、责任全覆盖、整改无盲区。

三是严格规范司法、严明工作纪律。

要坚持“三个紧盯不放松”,加强线索核查,做好“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等工作。要合理调配工作力量,严守案件办理程序,充分发挥好检察官的主导作用。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依法办案,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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