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这名公安机关副县级干部投案自首传递啥信号?

江西这名公安机关副县级干部投案自首传递啥信号?

本报讯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孙娟报道:11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发布消息,萍乡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刘百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记者注意到,这名公安系统副县级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投案自首。

萍乡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刘百羽已投案自首

通报称,萍乡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刘百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萍乡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959年2月出生的刘百羽(女)是江西安源人,大专学历,历任萍乡市人防办办公室副主任,萍乡市国家安全局干部,萍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大队大队长、开发分局党委副书记等职。2011年,刘百羽晋升为县级干部,历任萍乡市公安局副调研员、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党委委员、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等职。

刘百羽究竟所犯何事?通报只有短短八个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字数虽少,但内涵丰富。

干部违纪违法投案自首并不罕见

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干部违法违纪投案自首并不罕见。记者梳理全省已公开发布的通报发现,“投案自首”干部中有如刘百羽的县级干部,也有基层村干部。

2007年年底至2009年1月,江俊华在担任景德镇竟成镇河西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违规获利23万元,其后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回全部非法所得,被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2017年,瑞金市在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中,发现该市交通局公路站站长宋某生套取项目补助资金的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先后有4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职工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震慑作用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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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干部投案自首彰显反腐震慑力量

由此可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心存侥幸是没有出路的。一个个干部的投案自首,传递出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信号,必将成为“示范效应”,压倒那些惶惶不可终日的官员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今反腐败“天罗地网”越织越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已经彰显,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对步入歧途的领导干部来说,迷途知返、投案自首才是出路。

涉职务犯罪自动投案 监察机关可建议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乐安县副县长、公安局长陈兵接受审查调查

另据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968年出生的陈兵是江西金溪人,大学学历,在公安系统工作了28年,从科员做起,历任抚州地区国家安全局副科长,抚州市公安局人事处处长,抚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抚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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