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出事了!驚曝64塊表,金銀首飾古董400萬;收受6000萬

“表哥”出事了!驚曝64塊表,金銀首飾古董400萬;收受6000萬

在這名行長趙文彬面前,“表哥”楊達才已經難與其比肩了。

趙文彬不僅擁有64塊表!僅其下屬——贛州銀行新餘分行渝水支行原行長劉志強,就從其手裡分贓800多萬(匯票600萬元、現金253.855萬元)!這個數額本來已經非常驚人了,殊不知,趙文彬其實隱瞞了實際收受的金額。而實際金額更加令人不可思議——劉志強分到的匯票金額,不及趙實際收受的1/10!

不得不說的是,趙文彬真的是非常高明:不收現金,愛收承兌匯票。但哪怕是這樣,最終還是一樣的結局!

銀行“表哥”趙文彬是誰?收那些承兌匯票的時候,他先後分別是贛州銀行新餘分行副行長、行長。現在,只能叫他原行長了!

他到底有多少財產,看看其案發後被扣押的錢、物,便可見一斑:

“表哥”出事了!驚曝64塊表,金銀首飾古董400萬;收受6000萬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贛州銀行新餘分行原行長趙文彬、渝水支行原行長劉志強的刑事判決書,二人利用職務便利,在辦理委託貸款業務過程中向借款人索賄金額合計高達6420萬元。

刑事判決書顯示,贛州銀行新餘分行原行長趙文彬生於1979年2月,大學本科文化,因涉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2015年4月19日被拘留,同年5月26日被逮捕。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

贛州銀行新餘分行渝水支行原行長劉志強生於1973年8月,大學專科文化,因涉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2015年4月22日被拘留,同年5月26日被逮捕。二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江西省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決查明,2013年2月,新餘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鋼公司”)在贛州銀行新餘分行渝水支行(以下簡稱“渝水支行”)開設賬戶。因新鋼公司有部分閒置資金存於渝水支行,為了獲得高收益,新鋼公司與渝水支行簽訂了約定存款協議以及委託貸款協議,約定年利率為9.5%左右,貸款客戶由銀行決定。

由於新鋼公司的利率較低,趙文彬就與劉志強商議,通過提高貸款客戶的利率,向貸款客戶收取好處費。同時,為了安全起見,好處費只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收取。

趙文彬多次供述,其在確定貸款利率之前,都明確向貸款公司負責人提出了給付好處費的比例及方式。實際操作中,趙文彬在貸款公司負責人未及時給付好處費時,多次索要。

刑事判決書顯示,2013年至2015年期間,趙文彬利用擔任贛州銀行新餘分行副行長、行長的職務便利,在辦理貸款業務中,單獨或夥同渝水支行行長劉志強,向新餘市渝水區興盛貿易有限公司、新餘市日強貿易有限公司、新餘市廣城置業有限公司、九江市東方偉業房地產開發公司、新餘市力上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貸款公司負責人共索取銀行承兌匯票6420萬元。

而趙文彬在獲得6420萬元銀行匯票過程中,隱瞞了其收取的大部分好處費,分給劉志強銀行匯票600萬元、現金253.855萬元。

不止64塊表,還有金銀首飾、房產、名車……

案發後,辦案機關扣押被告人趙文彬贓款共計人民幣28,272,257.16元;查封位於贛州的房產三套,購買時價值總計為4,450,966元(一次性付清);扣押路虎牌汽車一輛,評估價值為406,660元;扣押手錶64塊,評估價值為4,354,320元(按總價算出來,平均每塊表都價值不菲,屬於奢侈級別);扣押金銀首飾、古玩若干,評估價值為3,868,772元;扣押現金人民幣20,000元、港幣110,150元;另扣押手提包三個,錢包二個;合計人民幣41,372,975.16元,港幣110,150元。

扣押被告人劉志強贓款共計人民幣9,509,615.03元,查封位於贛州的房產一套,購買時價值為3,496,467元(其中按揭款1,600,000元)。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文彬在擔任贛州銀行新餘分行副行長、行長期間,被告人劉志強在擔任贛州銀行渝水支行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二人的行為均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應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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