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愛著你,只是已經不喜歡你了!

我還愛著你,只是已經不喜歡你了!

01

南方降溫了,一夜之間,朋友圈裡好多地方都在下雪。

餘歡去蘇州出差,給我打了個電話,分享今年冬天的第一場雪。她把手機伸到天空,讓我聽下雪的聲音。

就像她當年在重慶看周杰倫的演唱會,那時候還沒法用流量視頻,她就給我打電話,全程開免提。

餘歡說:“每個人都有一些情緒作怪的時刻,有的人傷春悲秋,有的人會想起18歲夏天的美好,而我總會在冬天,想要聯繫你。”

其實,我們已經有兩年沒有聯繫了。半個月前她突然打電話給我,我已經聽不出她的聲音。

曾經我們什麼都聊,每天通話超過10個小時。如今我們早已疏遠生分,沒有多餘的溫柔和關心,她提起的每一個話題都能被我帶進死衚衕。

我們曾約定,每一份喜悅都要和對方分享,你的開心有我的功勞,我的煩惱會讓你知道,等大家都老了,活到彼此都看不順眼的時候,還能一起說笑貧鬧。

如今我們不相往來,誰都沒有錯,只因人在風中,聚散不由你我。

分享初雪結束,快要掛電話的時候,她說:“我們最後沒在一起其實也挺好的,要不我不會如此懷念你。不過你放心,我已經不喜歡你了。”

我還愛著你,只是已經不喜歡你了!

02

張小嫻說,想要忘記一段感情,方法永遠只有一個,時間和新歡。要是時間和新歡也不能讓你忘記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個,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

但是總有人抑制不住自己的幻想,忍不住想要了解對方。要麼偷偷關注微博朋友圈,要麼從朋友口中打聽對方的消息,要麼精緻妝容去刻意製造偶遇。

結果,只會把局面弄得很尷尬,弄得自己滿身傷痕。與其把彼此心中那一點小美好撕碎,倒不如就讓對方活在回憶裡。

《笑傲江湖》裡,令狐沖一直對嶽靈珊念念不忘,即使遇到了任盈盈,還是關心並照顧著她。很多人將其理解為愛,其實這是誤讀。

令狐沖愛的並不是嶽靈珊,而是那個梳兩個小辮子,用崇拜目光注視他的小師妹。他為嶽靈珊所做的一切,只是在試圖找回自己,找回那段青梅竹馬的時光。

但是合練“衝靈劍法”的小美好,永遠只留在思過崖上。後來站在他面前的是林夫人,她可能還如過往般令人心動,甚至比過往更加光彩照人,但當時他所愛的那個人,再也不會回來了。

我還愛著你,只是已經不喜歡你了!

你愛的是那個飛揚跳脫的少年,溫潤如玉的男子,自命不凡的浪子,是那段讓你腿軟腦熱、心亂如麻卻無比甜蜜的愛情。

你更愛那段愛情中的自己,笑靨如花、顧盼傳情。無需粉飾自己,也不用費盡心機,你對整個世界都充滿善意,對愛人還抱有信心。

而我和餘歡之間的了斷,是她請我吃飯我提前離場,她用來送別的一條短信:

是我妄念太深,都要結婚的人了,還搞不清狀況。固執地帶著你的兩本書走,就當是還有你陪伴。時間不會寬恕任何人,且行且過,我會想明白的。 心有千千結,需要一些慢時光來理清楚,重新找到自己,重新開始生活。給自己一點空間去消化和消耗,等到沒了,就好了。今天突然發現你的平和、沉穩,還有一點溫柔,很想擁抱一下,一直沒有機會。大概這就是我們,做不對正確的事。 你好就挺好,也不用祝福我了,我會好的。要強的人,都會把自己收拾得乾淨利落再出現,放心。

我還愛著你,只是已經不喜歡你了!

03

說到底,喜歡和愛是不一樣的兩種情感。

喜歡是新鮮汁液充盈的葉子和枝葉,它興致勃勃地生長,偶爾也會酸澀,卻始終在陽光之下。愛是盤旋蜿蜒的根,在暗不見光的泥土裡,深深地扎進去。

一段感情裡,在短暫的迷戀之外,我們要一同面對更為長久的現實,而現實與幻想出來的夢境,相去甚遠。

你可以和他漫遊在十字街口,在各路美食中游走,彼此對視互相親吻,然後傾訴內心真情,但是你不能向他表露全部的任性、傻氣與情緒。

後來,他用一次又一次的自以為是傷害了你的感情,磨滅你的期待。那些有著蓬勃生命力的枝葉,欣欣向榮的喜歡都已經枯萎了,只有深埋地底的根,紮在心裡的愛意還在,而且會持續到很久以後。

我還愛著你,只是已經不喜歡你了!

攢夠了失望之後,你大步走開。但你們的愛情已經成為你生命中的一部分,是你的刺青與疤痕,你沒有能力割捨。

心心念念過去好多年,你還是忘不了。也許你還能遇到很多人,愛上很多人,但你已經不再英勇執著如同一個戰士。

你將翩翩少年放在心上,變得成熟開始成長,你練成刀槍不入的本領,他成了唯一的軟肋。你怕痛怕失去怕折磨,所以不敢對愛情再有期待。

愛情這東西太不公平,有的人在你心底輕易紮了根,你的每次呼吸都伴著他起伏。有的人明明那麼值得愛,卻偏偏無法再走進你的世界。

我還愛著你,只是已經不喜歡你了!

04

《一代宗師》裡,宮二對葉問說:

在最好的時候遇到你,是我的運氣,可惜我沒時間了。想想,說人生無悔,都是賭氣的話。人生若無悔,那該多無趣啊。葉先生,說句真心話,我心裡有過你。我把這話告訴你也沒什麼,喜歡人不犯法,可我也只能到喜歡為止了。就讓你我的恩怨像盤棋一樣,保留在那兒,你多保重。

葉底藏花一度,夢裡踏雪幾回,真心愛過一個人,大概就是這樣。數次唸叨過往,過往便越發地變成信仰。

總有這樣一個人,他就在世界的某一隅。他曾自帶光和熱,出現在你的生命裡,讓你對明天充滿期待,卻沒有出現在你的明天裡。

為了他,你期待自己變得更好,渴望和他牽手穿過鬧嚷的人群,踏遍天涯海角山川萬里,看盡繁花似錦雲捲雲舒。後來卻發現,你的生命開出再繁盛的花來,都再與他無關。

但你也終於明白,念念不忘,必然很喪,一輩子太長,你也不知道是在什麼時刻,竟然忘了。孩子半夜啼哭,你每隔半小時醒一次,只想把那些輾轉反側的夜都找補回來。

所謂完美的愛情,只是少女幻想的水晶球,而不是辣媽炒菜的平底鍋。不要去機場等一艘船,蹉跎掉大好的青春。在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人和事,比愛情更值得感動。

能擁入懷中的,自然讓人歡喜,想得卻不可得,才是生活的真相。

我還愛你,只是已經不喜歡你了。

我還愛著你,只是已經不喜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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