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提供:李玲 蔣浩
文案排版:葉晶
我是老孫,年過半百,如今身陷囹圄,只是這天來的有點晚了。農村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加強,我,暴露了!
在鋼絲上行走數十年,我早已變得麻木。
有人問我:最快捷的賺錢方式是什麼?我告訴他:偷啊。
他滿臉狐疑,我湊到他耳邊:我的房車全部是偷出來的,我卡上存款還有幾十萬。家裡的金器多得很。名副其實的百萬富翁懂嗎?
他突然笑了:不懂,不過我懂法——你面臨的是“名副其實”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2009年入室盜竊,一筆就現金9萬
我一直遊走在不被人注意的農村地帶。
我能出手快準狠,離不開我有一群哭唱隊的兄弟。每每農村辦喪事,就是我行動的時候。
懂行的人知道,農村辦喪事,都要叫上一個隊裡的人,防備最鬆懈的時候,就是最好的時候。
有人愚鈍,總是把目光放在城裡,甚至搭檔對服裝店下手,殊不知,城裡到處都是監控。而農村,就是監控盲區。我也很“專情”,不怎麼換地方,基本就牢牢把握住黃橋、珊瑚、姚王、新街這幾處。
農村的老人們,特別喜歡幹一件事情,那就是把現金、金器放在箱子裡。我深諳此道。
回想2009年6月9日這天,我記憶格外深刻——我用爬樹、撬窗鎖的方式順利進入珊瑚鎮的一戶人家,很快鎖定一個木箱。
木箱撬開,我愣了——全部是百元現金。我毫不猶豫全部裝袋,回家再點一點數目。
乖乖,總共9萬元,真是又驚又喜!萬萬沒想到,第一票就幹了個大的。
提心吊膽一段時間,我發現沒人報警,事情就這麼過去了。
身邊人也不知道我每天做什麼
早年離婚。那時小孩十三四歲,跟了我。
那時候,我給前妻的印象就是好吃懶做好賭,輸了就回來要錢,腦袋一熱就動手打人。
那段婚姻存續期間,我被前妻發現的一次,是和一個男一起偷過兩隻羊。後來想想,羊畢竟目標大,價值不算高,我開始尋思其他盜竊目標。
我每天在做什麼,我後來的“女朋友”不清楚,我親生兒子也不知道,這就是我巧妙之處。
兒子小的時候,上學的費用我和前妻一起付的,後來他初中畢業後上的職校,畢業後自己打工。
我,從未給過他什麼值錢的東西,甚至我有車有房他也不知道,這就是保險起見。
至於後來跟我生活在一起的“女朋友”,至今沒有辦結婚手續。我告訴她,我在一個服裝廠上班。
曾經她開玩笑說陪我去上班,我說廠裡要求嚴格,不能帶家屬.
我是有自己生活規律的。我喜歡早上睡懶覺,有時下午一兩點出去,有時三四點出去,基本都是夜裡十一點到家。
我從沒有在“女朋友”面前露富,她從沒見過我有大額的現金,我包裡最多就一千多元。我常常告訴她我沒錢。
既然在一個屋簷下,總要有所表示,我送過一塊石頭給她,裡面一個金片。
她看到的我,就是一個老實的男人而已。這,也是我有驚無險度過十餘年的一大原因。
時代在發展,是我退步了
後來的我,愛上了各種黃金飾品。
你知道看到那種金燦燦的東西,人的慾望容易膨脹,我就膨脹了。手鐲、戒指、耳環、黃金鎖,蒐羅個遍。
繼2009年那筆現金後,18年,我又在黃橋一戶人家兩個辦公桌內,分別偷了4萬元,這一次收穫8萬元。還有一次,現金加金飾,價值達到了8萬多。
農村,真是我頻頻得手的寶地。留守老人畢竟防範意識差啊。
然而農村在發展,我還是老一套的手法——撬門撬鎖,攀爬。竟然不知道被監控拍下了我的一舉一動。
原來農村的父老鄉親們,已經開始在家門口裝監控,我卻不知道。
我以為我盜竊的對象幾乎都是五六十歲的老人,怎麼也不會與監控搭邊,甚至他們不知道報警。
千算萬算,十餘年後,60歲的一名被害人報案了!我落網了!被捕的時候,我的家中還有
![泰兴“奇男子”:盗窃为生,专盯农村,身家百万!十余年未暴露](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K金黑寶石男戒、紀念幣,現金人民幣6萬餘元。卡上有人民幣38萬餘元。
提心吊膽的日子畫上句號。我終究暴露於人前了。江湖上也許會流傳著我的故事,但我終究是罪惡的存在。
一惡將犯罪的雙手伸向了農村留守老人
二惡持續盜竊多年並以此為生不羞不臊
三惡虛情假意對待身邊人遊走白事之間
完全靠盜竊為生,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持續時間長,恐怕泰興沒有第二人了。我該在高牆裡度日啊。
盜竊
在江蘇省,“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標準如下:
一、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四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264條: 盜竊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記得回家看看老人
閱讀更多 泰興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