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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就《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發佈了《關於落實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意見》中明確,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分工,主要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等部門牽頭負責。
需要國家衛生健康委參加的工作共計12項,有3項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分別是:
抓好傳染病、地方病防治,做好常見慢性病防治;
抓好青少年近視防治;
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加強婦幼保健服務。
《意見》明確,需要國家醫保局參加的工作共計7項,有4項由國家醫保局牽頭,分別是:
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
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水平;
抓緊落實和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政策;
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全民健康,多管齊下
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醫保局還參與多項工作。例如:
完善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機制,由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等分工負責;
加強重大疾病防治,實施癌症防治行動,加快兒童藥物研發,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科技部、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等分工負責;
支持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等分工負責;
強化藥品疫苗全程監管,由國家藥監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分工負責。
《意見》明確,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分工負責
促進社會辦醫;
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加快建立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和醫護人員培養,提升分級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
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堅持預防為主,將新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財政補助經費全部用於村和社區。
《意見》還提出,改革完善醫養結合政策,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等分工負責。
針對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的新情況,加快發展社區托幼服務等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服務機構,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婦聯等分工負責。
溫馨提示
可查看《意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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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一流衛生強區 打造醫療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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