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举行“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启动仪式

鲁网淄博4月15日讯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纲要,4月13日上午,淄川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启动仪式在普照寺举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刚同志,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焦翠平同志,市委统战部科长周保国同志,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史英志同志,省佛教协会会长、市佛教协会会长、普照寺住持仁昌会长,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宝业同志,区委统战部、区司法局等相关负责同志,淄川区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有关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举行了庄严的升国旗仪式,全体人员面向五星红旗肃立致敬,奏唱国歌。随后,区委统战部、区司法局联合向区宗教界代表赠送3000本《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读本。省佛教协会会长、普照寺住持仁昌会长作为宗教界代表做表态发言。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刚在启动仪式上致辞。他指出,淄川区在全市率先举行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启动仪式,制定《关于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了法律进宗教场所全覆盖。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和提升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传统“法律六进”工作的拓展和创新。扎实推进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焦翠平要求,各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要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更加自觉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启动仪式后,市、区领导实地查看了普照寺的法律图书角、宣传展板、法治橱窗等,并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全面了解淄川区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的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刚同志对淄川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开展给予了高度评价。

下一步,淄川区司法局将继续扎实推进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按照《关于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宗教场所“四进”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将法律宣传活动落到实处。一要充分认识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学习法律法规作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有效维护宗教界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自觉加强对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法律读本、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为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营造氛围。三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学习制度。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日常集体学习和日常讲经,积极探索并建立在宗教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学习机制,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

(通讯员 沈艳冰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