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丹巴县原环林局长汪金寿涉嫌受贿被检方批准逮捕

封面新闻讯(记者 吴柳锋 见习记者 韩雨霁)28日,四川甘孜州检察院发布消息,26日,丹巴县检察院对甘孜州丹巴县原环林局长汪金寿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据了解,该案是丹巴县监察委员会首例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通报称,4月25日,丹巴县院受理丹巴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原丹巴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汪某某涉嫌受贿一案。经审查:汪某某在担任原林业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受贿犯罪。

丹巴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于2018年4月26日对汪某某作出逮捕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该案系丹巴县监察委员会首例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表示将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把好案件质量关、程序关,以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此前,甘孜州纪委监委官网曾发布消息,甘孜州丹巴县原环林局局长汪金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汪金寿简历:

汪金寿,男,藏族,1967年5月生,四川丹巴人,本科学历。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9月至2012年3月,任丹巴县水子乡党委书记;

2012年3月至2015年8月,任丹巴县林业局局长;

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丹巴县环林局局长;

2016年9月至今,任丹巴县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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