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尤其是“教师编”,这些事情要知道!

“同在一家单位,你在这头,我在那头,中间相隔的是待遇和福利的巨大沟壑。”这一句吐槽道出了无数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心头苦。那么我们就需要先来了解一下编制究竟是什么呢?

关于“编制”,尤其是“教师编”,这些事情要知道!

编制的分类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包括参公事业编(在省考里招)和普通事业编)以及公益性岗位。

第一类,“行政编制”,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这类编制是有级别的,如科员、科长、局级等等,也就是说公务员需要走行政级别。公务员,以前叫干部,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部分群体就国家财政负担,待遇最稳定。

第二类,“事业编制”,情况比较复杂,也最具有中国特色。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

第三类是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以上三种编制,待遇、地位不一样,这点在很多地方都有体现,一般来说,在体制内的行政或事业单位中,行政编制地位最高、待遇最好,这里所说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升迁机会。而三者的稀缺程度也是依次递减,行政编制最少、最稀缺,事业编制多。这两种编制很占资源。所以国家严格限制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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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师编制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如何确定招聘岗位有无编制?

很多考生看到招聘简章中写:“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就认为是签合同了,那就是合同制啦?

其实不然,即使被聘用为在编教师,也是要签合同的朋友们!那么到底如何判断呢? 有下面2种办法:

有的简章会明确表明招进来就是在编教师,比如教师招聘简章有这么一句话:“本次计划招聘在编教师115人”这就表明招聘进来解决编制的意思;

有的招聘简章则会在最后待遇中表明需要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一般要求是5年,这种的一般也是在编教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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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教师的优势

第一,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实际操作中,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有些地方教育系统在缴交社保方面只缴交部分,不缴交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无编制人员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近几年虽然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老师存在很大差异。

第三,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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