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仪陇县文星镇金羊庙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李方关等人截留粮食直补款问题。

2013年6月,文星镇金羊庙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李方关、村委会主任陆朝端(另案处理)、村委会副主任李和弟(另案处理)召开村社干部会议,决定截留2013年粮食直补款用于村集体产业发展。后李方关等人采取将村社干部和部分农户粮食直补款调高,将其他农户粮食直补款调低的方式截留当年群众粮食直补款10318.73元。此外,李方关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19年3月,李方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截留的粮食直补款予以公开清退。

2.仪陇县文星镇金羊庙村时任村委会主任陆朝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报支出等问题。

2015年8月21日,陆朝端以村上偿还其借款的名义虚假报支9015.11元。陆朝端将该款领取后,因担心虚报债务的事情暴露,向许琼兰(党员,现任村委会副主任)给付796元,向李方关给付953.27元,陆朝端个人实得7265.84元。此外,陆朝端还存在截留群众粮食直补款问题。2019年3月,陆朝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琼兰受到批评教育并书面检讨。套取的9015.11元予以收缴。

3.仪陇县文星镇金羊庙村时任村委会副主任李和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列债务套取资金等问题。

2011年,村级债务化解中审计认定金羊庙村欠李某某债务3000元并纳入村级债务化解范围,在审计后,财政尚未拨付债务化解资金前,因李某某家庭困难,金羊庙村通过时任村委会副主任李和弟(系李某某亲兄弟)将该笔债务偿还给李某某家人。债务化解资金到账户后,李和弟将该笔资金3000元取出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李和弟还利用保管周某某存折的便利,将审计认定的周某某债权利息2559元(实际支取2570元)取出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此外,李和弟还存在截留群众粮食直补款问题。2019年3月,李和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套取的3000元予以收缴,另2570元偿还给债权人周某某。(来源:廉洁仪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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