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院部署,日前,咸寧市檢察院迅速制定方案、強化措施,通過業務內設機構負責人競爭上崗、院領導編入業務內設機構一線辦案、人員崗位調整等系列舉措,推動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全面鋪開,確保改革後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積極發揮統計分析職能
數據參謀助力改革方案落地
咸寧市檢察院案管部依託統一業務軟件掌握全院辦案數據優勢,發揮統計職能,向該院黨組提供數據分析。
通過縱向對比近幾年業務部門辦案數據,橫向對比原有業務部門之間和各員額檢察官之間的辦案數據,分析案件數據之間的差異點及其原因,為該院黨組科學設定內設機構和人員崗位調整提供了有效依據和參考。
積極發揮主導協調作用
整合資源助力後臺配置運行順暢
按照咸寧市檢察院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工作部署,案管部牽頭,多部聯動,及時採集各業務內設的部門設置、辦案組構成、人員角色、輪案規則的基礎信息,清理不符合“捕訴合一”辦案新模式下的權限配置,為後臺重新配置奠定基礎。
增強主動服務意識
後臺支持助力改革前後案件辦理平穩過渡
針對改革前後各業務機構職能職責的調整,咸寧市檢察院不等不靠,提早謀劃,案管部主動聯合技術處徵求各業務內設機構需求,結合該院檢察工作實際,擬定後臺重新配置方案。
通過對應部門新設和合並、人員調整、角色權限和輪案規則改變的統一調配與完善,配置辦案單元26個,完善了9個業務內設機構的分案規則。
特別針對“捕訴合一”的具體要求,配置了相關同一規則及互斥規則,實現了同一案件的批捕、偵監、公訴、抗訴環節均輪案至同一名檢察官辦案單元辦理。
多部聯動,在不到兩週的時間內,該院完成了統一業務系統的後臺重新配置、調整與測試,保障了改革後案件辦理在系統中的平穩運行。
截止目前,已有42件案件在統一業務系統上順利流轉。
繼省院啟動內設機構改革後,咸寧市檢察院在全省率先完成該項工作。
轉自:鄂檢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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