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扫黑除恶要在“打头”、“深挖”、“铲土”上持续用力

新疆检察:扫黑除恶要在“打头”、“深挖”、“铲土”上持续用力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工作细则》,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更深入,必须突出焦点,把握关键,确保打击到位;必须严格程序,把握细节,确保打击实效,具体从八个方面细化了52条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细则 》要求,全疆各级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在“打头“、“深挖”、“铲土”上持续用力,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坚持依法严惩。用足用好用准“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把握事实关、质量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既不降低标准、放纵犯罪;也不人为拔高、凑数办案,加大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力度,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环节。着力除恶务尽。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坚决做到对每起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严査到底。促进源头治理。坚持司法办案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同频共振。坚持把扫黑除恶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有效结合起来,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企业家和老百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充分用好检察建议,堵漏建制。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全疆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对督导组布置的任务、交办的事项、提出的要求,要坚决快速有效落实,坚持边督导边整改,立行立改。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依法快捕快诉一批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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