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口区街道六吕村村委会主任周卫东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河口区街道六吕村村委会主任周卫东没有正确履行审核把关的工作职责,致使该村某村民在不符合贫困户标准情况下,于2017年3月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万元。河口区纪委给予周卫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河口区义和镇博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袁学刚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河口区义和镇博兴村未按上级部署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于2016年6月,违规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向参与生态林种植项目的村民发放“种树人工费”,其中大多数为非贫困户,4户未参与生态林种植项目的贫困户,未享受扶贫政策资金,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袁学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河口区纪委给予袁学刚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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