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休宁县人民法院对休宁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章某、许某某、徐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章某某等8人以同村、亲友关系为纽带,逐渐形成了以章某为首要分子,许某、徐某、章某、汪某等人为骨干成员,陈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相继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章某某等8人被判处5年8个月至5个月不等的刑罚。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高检等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由检察长亲自挂帅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一步我院还将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机制,一个调、一条心、一股劲,力争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作为、新突破。
文字:胡雅洁
扫描二维码关注更多精彩
閱讀更多 休寧縣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