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會不會把我‘供’出來?”“我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理?”“孩子知道後我臉面何存?”……
如此心慌意亂之人,正是曾給張瀚時拜過年,得到提拔或重用的幹部。
張瀚時在大方縣重要崗位任職的十多年裡,大部分幹部都與他共過事,特別是部分科級幹部曾給張瀚時拜年送禮,對組織如何處理心中無數,思想包袱沉重,無法凝心聚力抓脫貧工作。
脫貧攻堅是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任何工作都必須服從和服務於脫貧攻堅大局。幹部的焦慮、群眾的困難,省委看在眼裡,落實到行動部署上。緊扣服務脫貧攻堅大局,省紀委監委堅持審慎穩妥處理張瀚時案涉案人員。
在查辦張瀚時案期間,省紀委監委專案組同步考慮案件查辦後的影響,確保不影響全縣的脫貧攻堅大局。
2018年6月22日,省紀委監委專案組在大方組織召開全縣科級以上幹部大會,提出“問題幹部”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可依規依紀依法寬大處理。
9月17日,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夏紅民赴大方縣調研脫貧攻堅工作時要求,要儘快肅清原縣委書記違紀違法案件惡劣影響和腐敗“餘毒”,廓清政治生態。
“對那些知錯悔過、在脫貧攻堅戰場上奮勇擔當、做出成績的幹部,要依規依紀給政策、給出路,讓他們甩掉包袱、輕裝上陣。”9月18日,大方縣召開縣鄉村三級幹部參加的脫貧摘帽“百日攻堅戰”動員大會,縣委書記佘龍原原本本傳遞了夏紅民同志的要求,上百名領導幹部有如吃了一顆“定心丸”。
在政策引導和深入細緻的思想發動下,大多數涉案幹部都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向組織說清問題。
隨後,畢節市紀委監委、大方縣紀委監委根據時間節點、問題性質、認錯態度、群眾口碑等因素,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依規依紀依法對大部分涉案幹部運用“第一種形態”進行了處理,旗幟鮮明鼓勵涉案幹部用脫貧攻堅實績回報組織信任關愛。而其餘12名執迷不悟、不如實交代或問題嚴重的,則果斷處置。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給犯錯誤的同志改正錯誤的機會,既是對黨的事業負責,也是對廣大黨員幹部的關心愛護,更是落實“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一貫方針的必然要求。
正反兩方面的例子釋放鮮明信號:只要配合調查、主動承認錯誤,就有機會爭取寬大處理。心存僥倖,必將錯過解救自己的機會,只會離黨和人民越來越遠。紀律面前靠矇混永遠無法過關,只有摒棄僥倖心理,主動如實交代才是最好的出路。
為徹底肅清張瀚時腐敗案“餘毒”,大方縣同步開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全面、系統深化標本兼治,在懲治腐敗、嚴明紀律、改進作風、創新制度、壓實責任等方面綜合施策,不斷強化體制機制建設,從根本上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
針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全縣在嚴肅查處用人上的腐敗問題、規範選人用人程序、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同時,進一步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
既給犯錯誤的同志認錯悔過、重新出發的機會,又為一批政治、作風、能力過硬的幹部搭建幹事創業的平臺和風清氣正的環境,一系列舉措全面激發了全縣幹部群眾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鬥志和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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