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光貼牌亂象的汾酒發聲明,憑什麼消費者要為不良貼牌酒買單?

文 / 黃 大 娘

編 / 貓 九

技術支持 / 北京東方黃埔白酒技術研究院

4月22日,《新京報》刊發了題為“汾酒開發品牌酒亂象:有合作商私灌散裝酒高價賣”的新聞報道。隨後,汾酒集團發出《聲明》,表示要嚴查假冒侵權產品,保護廣大消費者權益。今天,汾陽市場監管局和公安部門介入調查。

被曝光貼牌亂象的汾酒發聲明,憑什麼消費者要為不良貼牌酒買單?

貼牌酒,想說愛你不容易

汾酒集團公司定製產品事業部負責人張玉明向新京報記者介紹,集團開發酒是由汾酒集團方面授權一部分有資金、有資源的個人或公司,自行設計酒瓶和外包裝,由汾酒集團灌裝酒水後,被授權方將“杏花村”商標和汾酒集團公司的名字印在外包裝上進行銷售。這種模式下的個人或者公司,被視作被授權方,統一稱為“開發商”。而被授權的產品被稱為“集團開發酒”、“集團酒”或“汾酒合作酒”。

然而,所有的“開發酒”真是由汾酒集團灌裝嗎?

據新京報報道,“汾酒集團杏花福酒直銷店的總經理郭權介紹,很多開發商在取得授權後,私底下通過和小作坊合作,在貼有汾酒商標的瓶子裡裝上非汾酒廠生產的酒水推向市場,‘開發商很多不靠譜,掙錢才是第一要素。’山西金杏花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杏花)負責人王華芳,就承認自家就有灌裝了散裝白酒的汾酒‘開發酒’”。

被曝光貼牌亂象的汾酒發聲明,憑什麼消費者要為不良貼牌酒買單?

“開發酒”、“合作酒”還有另一個稱呼“貼牌酒”。

貼牌酒有兩種,一種是酒廠授權商標,酒廠負責質量,貼牌商負責銷售。

例如金劍南,由劍南春負責生產,負責品牌支持和產品質量,四川阿爾泰公司負責團隊和渠道的建設;廣東鴻森公司則是投資方。

另一種則是酒廠根據貼牌商需求代工生產,價格、銷售等其它方面都不管,貼牌商只是掛個酒廠的名義。

例如此次新京報報道的“開發商在取得汾酒集團的授權後,利用汾酒集團認可的包裝灌裝非汾酒集團下屬子公司的酒水進行造假”。

中國一線知名酒企旗下都有著數量眾多的貼牌酒,汾酒貼牌酒亂象只是中國一線知名酒企貼牌酒亂象中的一例。

被曝光貼牌亂象的汾酒發聲明,憑什麼消費者要為不良貼牌酒買單?

早在2012年,廣東省工商局就曾檢查出五糧液旗下一款貼牌酒“自園春(特釀)”酒精度、總酯不合格。“這件事情從側面反映出五糧液子品牌、貼牌產品實在是太多了,一旦管理不到位,就會被市場上‘李鬼’鑽空子。”上海睿狐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總經理毛小民認為。

2016年1月6日,瀘州老窖正式發文,對瀘州窖酒傳奇酒類銷售有限公司、瀘州老窖柒泉原漿酒銷售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並處40萬元的處罰。處罰理由:由於公司質檢在例行巡檢中發現,受處罰公司分別違規生產38度瀘州窖酒窖藏精釀和違規生產42度瀘州原漿喜裝。

今年初,茅臺方面發文件表示,儘管在多年整治之後茅臺各子公司品牌和產品存在的亂象已經有了改善,但近期個別子公司出現了無視品牌管理規定,頂風作案的事項。從文件的措辭中,更不乏“陽奉陰違”“說一套做一套”“影響惡劣”等嚴重的詞彙。

今天,汾酒集團對於集團開發酒業務正在進行整頓,目前處於暫停狀態。

消費者應該為酒企處罰貼牌酒亂象鼓掌嗎?

被曝光貼牌亂象的汾酒發聲明,憑什麼消費者要為不良貼牌酒買單?

和五糧液長得很像的五糧液貼牌酒,已在被砍行列

正本要清源

據北京東方黃埔白酒技術研究院專業品酒師周女士介紹,使用了知名酒企授權的產品,就算是由其它酒廠生產,也必須送酒樣給授權酒企檢測,在酒水灌裝時,授權酒企也應派人在現場進行監管。貼牌酒存在生產方不是授權酒企本身的情況,授權酒企是知道的。然而,在實際情況中,授權酒企對貼牌酒管理不到位也確實存在。

旗下貼牌酒太多,各知名酒企很難做到不留漏洞。此次汾酒“開發酒”亂象會被新京報曝光,其根本原因就是汾酒集團對“開發酒”的管理不到位。

知名酒企對旗下貼牌酒負有不可推卸的監管職責!“管理不到位”只有五個字,為這沉甸甸五個字買單的卻是無辜的消費者!

一線知名酒企是中國白酒行業的領軍者,貼牌酒對品牌的傷害,各大酒企心知肚明。雖然五糧液、瀘州老窖等一線知名酒企都在對貼牌酒進行大瘦身,汾酒集團肯定也會對貼牌酒進行大砍,但知酒君認為這還遠遠不夠!

口碑良好的貼牌酒畢竟是少數,更多的貼牌商“掙錢才是第一要素”,就算酒企事後整頓,處罰,消費者卻已經受到了傷害!正本要清源,治標要治本,只要貼牌酒存在,就不可避免魚目混珠的存在。

朋友們,你對貼牌酒有何看法?歡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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