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一次办!耒阳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意见》解民忧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5日讯

(赵娟 王志云)4月22日,耒阳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规范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破解力度。这是该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省政府“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推出的又一有力举措。

据了解,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耒阳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他们又针对近两年来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单个具体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后出台了此《意见》。

一件事一次办!耒阳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意见》解民忧

《意见》对单体私宅或私人联建房地产,土地和房屋产权都已办理登记,不动产登记中核实土地超面积的情况,按照符合城市规划、无权属纠纷,没有侵占公共或他人利益的原则,分情况区别提出了处理意见。

《意见》对房屋产权已登记,土地没有办理有偿使用手续的不动产权登记问题;以及购房人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申请不动产权登记,但开发商(包括个人开发)拒不提供土地使用权总证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等15种特定情况下存在的房产遗留问题给出了解决办法。对以地作股联合改建(开发)项目和集资房、房改房的不动产登记问题明确了妥善处理意见。

同时,《意见》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部门职责和流程,依职能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对专项规范性文件下发前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进行了依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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