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大来永检查“一法一条例”落实工作

4月24日咸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永随机抽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组在市人大城建环资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徐泾阳的带领下,先后深入我县霍村种猪场、甘井镇污水处理厂、西沟饮用水源地、泗沟河流断面监测点、县污水处理厂依次查看了畜禽养殖场粪便、废水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测;饮用水源地保护;河流断面监测等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资料。并向我县反馈了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要求,我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查漏补缺,落实好法律责任和管护职责,打赢“碧水”保卫战。

县人大副主任张剑、县人大城环农工委负责人、县水利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供稿:县人大办 张渊博 焦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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