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被查否之後……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邢玲

通訊員 劉玲 瞿媛媛

4月25日一大早,當看到剛剛放養到田間的種蝦撲騰開去,沅江市共華鎮明月村村民劉彩紅的心裡,一下子歡快起來。春風拂來,壓在她心頭17年的陰霾也隨之消散。

去年3月,沅江市紀委收到中央巡視組轉來的交辦件:劉彩紅反映村幹部縱容親屬佔用自家土地多年不歸還。紀檢幹部陳林立馬與共華鎮紀委書記高建明一道,到明月村調查。他們在村裡足足呆了3天,翻閱近20年原始檔案、走訪10多名知情人後,瞭解到劉彩紅反映的問題並不屬實。

舉報被查否。劉彩紅卻引起了陳林和高建明的關注。在走訪中,他們瞭解到,劉彩紅的丈夫自幼失去父母,很早就外出打工,家中田地交由村上按需處置。2002年,劉彩紅一家4口回到村裡,原有土地因多重原因一直由別人耕種。16年來,一家人靠借居親戚家,租種別人的土地為生,生活十分艱難。

陳林和高建明在組織村幹部和村民座談時,瞭解到一個信息:當年,村裡將無人種植的14畝地(包括劉彩紅家的4畝)租給了郭姓村民,合同已經到期,但郭姓村民以自己投入較大為由,拒絕交還。

於是,陳林、高建明和村幹部一道,多次去郭家協調,但沒奏效。無奈之下,村委去年將郭姓村民告到了法院。同年11月,法院判決郭姓村民履行合同、交還14畝土地。然而,他斷然拒絕執行。

就在劉彩紅一家絕望之際,陳林和高建明多方奔走,爭取到當地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門的支持,於今年3月26日,對郭姓村民採取強制執行方式,將劉彩紅家的4畝多土地要了回來。村裡還在取得相關村民同意後,將其餘的10來畝土地免費租給她家耕種。一家人喜極而泣。

然而,陳林、高建明與劉彩紅一家的故事,到這裡卻還沒結束。前不久,劉彩紅的兒子不慎摔傷,無錢醫治。高建明聯繫當地民政部門,為她家送來2000元救助金。陳林則為她因貧輟學的女兒復學跑了不少腿。他倆還指導劉彩紅,好好“開墾”這14畝地,通過“稻蝦共生”種養方式發家致富。

4月23日,劉彩紅將兩面精心製作的錦旗,分別送到陳林和高建明所在的單位。“心繫老百姓、為民辦實事”10個大字,是劉彩紅髮自肺腑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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