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布達拉宮前歡慶西藏解放的遊行隊伍。1951年的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權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在北京簽訂《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
1954年12月,舉世聞名的康藏、青藏公路全線勝利通車到拉薩。
1957年,騎馬出巡的西藏噶廈政府貴族官吏們,當時仍然保留原西藏地方政府官署,噶廈為藏語音譯。即西藏原地方政府。“噶”是命令的意思,“廈”是房屋的意思,“噶廈”就是發號施令的地方。外國人常把噶廈譯成“內閣”,性質類似。噶廈是清政府規定的。
原噶廈“四大噶倫”。清乾隆十六年定製,設噶倫四人,受駐藏大臣及達賴喇嘛管轄。辦理一切行政事務。
“噶廈”僧俗官吏。噶廈所屬機構有譯倉、仔康及各個勤空。民國及解放初期繼續存在。1959年3月時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