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波幣是否是證券?今後重要時間節點一覽

美國加州聯邦法院法官Hamilton近期公佈了對瑞波幣是否是證券這一案件的大致流程。該法院去年8月,絕了將案件發回加州地方法院裁決的請求,該案件將保留在聯邦法院進行裁決。

具體來看,今後的重要時間節點如下:

(1)原告方決定原告代表人和代理律師(2019年5月20日前)

(2)原告方提交訴狀(2019年7月)

(3)瑞波幣官方做出回應(2019年9月)

注:瑞波公司還可以提出一次駁回動議,可以再獲得75日的時間,因此最終開始審理可能在今年11月。

首先,法院要求原告就本次訴訟提起公示,即告知全體買入加密貨幣XRP的投資者,他們可以成為潛在的原告代表人。

加密貨幣行業熟知的律師Jake Chervinsky對此做出解析:

“決定原告代表人、代理律師事務所、是否接受和解非常重要,最初的原告可能成為原告代表人,但這也並不絕對。”

也就是說,瑞波公司真正的對手可能尚未出現。法院要求,5月20日前原告方必須選出原告代表人和代理律師。

接下來,法院要求原告代表人和律師提交訴狀,期限為45日,因此最早將會在7月提出。

提交後,瑞波公司需要對此做出回應,也擁有45日準備時間,因此,瑞波幣官方在法庭上的發言要到9月份後。

如果瑞波公司提出駁回這一動議,原告將有45日時間提出反駁,瑞波對於反駁申請又會獲得30日的準備時間,因此正式審理可能開始於11月。集團訴訟的進展總是如此緩慢。本案的終結可能要在明年晚些時候。

Jake Chervinsky認為,瑞波公司一定會提出駁回動議:

“我認為,即使訴狀中的內容屬實,瑞波公司也一定要提出這一申請”

瑞波到底是不是有價證券?只要瑞波公司不主動改變方針,主動將瑞波幣註冊為證券,本案就不可能很快獲得結果。當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還沒有正式發佈對加密貨幣是否為有價證券的判斷標準,因此,對市值排名第三的瑞波幣的判斷將成為重要判例,奇點財經會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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