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明确规定救助退出机制

【听】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明确规定救助退出机制

5月1日,《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正式实施。今天下午1点,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对条例的实施进行了介绍。

朱勤皓表示,《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坚持精准认定、精细管理,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1、上海是根据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或者实际困难,区分不同的救助对象,并分类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的。为此,该《条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实工作进行了明确,尤其是对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行了规定。

单纯依靠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单位出证为手段的传统审核方法比较难准确甄别困难对象。为了精准救助最有需要的人群,本市自2006年起就开始探索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通过信息系统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信息交换及数据的整合分析,形成核对报告,为实施社会救助审批提供依据。目前,核对系统已建立部门间电子比对专线32条,陆续应用到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医疗救助(含医疗救助、医保减负)、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15个项目。核对工作开展至今,共完成核对267万余户次,36.7万余户家庭因不符合申请条件而自愿退出申请,减少财政支出近35.3亿元,成为确保公共资源公平分配、科学实施社会政策准入机制的一把尺子。

2、当然,社会救助并非一次申请,终身享受,要根据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也就是要有合理的“退出机制”,这也是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的重要一环。为此,《条例》对救助的退出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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