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新疆】昌吉州出台20条措施 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五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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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新疆】昌吉州出台20条措施 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五类问题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新疆】昌吉州出台20条措施 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五类问题

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出台20条措施,集中整治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昌吉州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盯农村(社区)和城乡接合部,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利用家族势力,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为“村霸”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五类问题。

为拓宽线索来源,昌吉州纪委监委成立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推进重点县市、行业和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统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机构力量,聚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及重点岗位人员,对重大典型案件采取牵头领办、指定管辖等方式,加大审查调查力度。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昌吉州纪委监委制定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方案,通过纪委监委网站、昌吉零距离微信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重点、举报方式(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奖励办法,发布涉黑涉恶等案件的审查调查消息,起到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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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禾区关于积极检举揭发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如发现以下九种黑恶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房屋拆迁、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7.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8.以高薪引诱招募劳动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乌尔禾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

0990—6802910

乌尔禾区委政法委举报电话:

0990—6961303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举报地址:

乌尔禾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乌尔禾区柳树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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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禾零距离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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