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十個嚴禁”劃定黨員幹部作風“高壓線”

本報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請接到本函後加強內部管理,約談城管監督服務中心3名違反工作紀律的人員,並於3個工作日內將自查和整改落實情況報送至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若再出現同類問題,將視情予以問責。”3月底至4月初,為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張店區紀委監委對公車管理使用和工作紀律執行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發現問題較集中的25個單位黨委(黨組)發送《廉情提醒函》,要求對64名違反日常工作紀律人員進行約談。

與此同時,為持續加強全區黨員幹部作風建設,提升黨員幹部工作執行力和抓落實能力,4月17日,張店區紀委監委制定出臺《關於加強黨員幹部作風建設“十個嚴禁”規定》,劃定“高壓線”,亮出“紅黃牌”,明確不可為的具體情形,嚴明紀律規矩,讓黨員幹部始終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針對前期察訪中發現作風建設方面的共性和個性問題,我們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重點難點,制定了‘十個嚴禁’規定,細化具化了對區委、區政府部署消極應付、日常執行工作紀律不嚴格、對服務對象和前來辦事的人員態度冷漠、飲酒後執行公務、違規在企業兼職及經商辦企業等10種負面清單,強化‘靶向治療’,堅決向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頑疾‘開刀’。”區紀委常委馬海晶說。

結合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區紀委監委每月將對《規定》執行情況開展不定期察訪,對察訪中發現的問題,通過發送廉情提醒函、廉政談話等方式,督促問題整改,對頂風違紀問題和典型案例將通報曝光,並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分管領導責任,形成有力震懾。

“在抓作風建設上,我們扭住不放、一寸不讓,聚焦重點人、重點事,持續強化對履職行為、權力運行、制度落實過程的動態管控,對黨員幹部存在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積極營造幹事創業、人心思上的濃厚氛圍,為聚力推進區委‘三三四’工作部署提供堅強保障。”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孔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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